今年以来,钦州市国土资源局主动作为,采取四项措施,有效落实了该市列入2011年自治区统筹推进的17个重大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
一是部门联动,建立有效的包皮协同机制。与发改、工信、住建、人社、环保、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保持日常的共同练习,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及时掌握重大项目的立项、可研等前期工作的最新情况并建立重大项目用地报批联系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统一协调重大项目用地报批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主动服务,建立依法用地责任机制。该局主动与项目业主对接,召开建设用地报批座谈会,加强报批工作的指导。同时,与项目业主签订《建设用地报批合作备忘录》,明确用地报批工作的责任义务,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保证用地报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科学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安排用地报批时序。多次与发改、工信、住建、教育、卫生的部门对接,详细摸清2011年度的土地利用需求情况,并共同做好项目的初步排序,优先保障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工业项目的指标需求。
四是用足用好用活各项用地优惠政策,拓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渠道。认真研究、充分利用自治区给予的优惠政策,缓解钦州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压力,有效保障了重大项目用地。该局通过先行用地方式解决了一批急需开工建设的线性工程项目用地问题;通过区位调整解决了一部分急需建设的重大项目用地指标问题;通过“征转分离”解决了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征地问题,提高了项目建设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