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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利益:土地政策之根本

2011-6-20 17:29:49   来源: 作者:
 

   编者按

  自南湖红船启航,至今90载风雨兼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谱写了一曲曲波澜壮阔的乐章。

  这是一段百折不挠、艰辛求索的伟大历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了伟大复兴;这是一段励精图治、勇于拓新的伟大历程,中国共产党让祖国万里山河焕然一新;这是一段矢志不渝、坚定信念的伟大历程,中国共产党让民主法治之光普照古老的中华大地。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法制日报》6月20日起隆重推出“建党90周年特别报道”,回顾中国共产党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历程。

  6月14日,一场雨后,位于江西省兴国县潋江镇的潋江书院,显得格外清新。1929年4月,毛泽东第一次来到兴国县,就住在其中的崇圣祠中。

  但这个书院的意义远不止“伟人故居”这一层含义。自毛泽东在这里亲笔起草著名的《兴国土地法》,开办“兴国县土地革命干部训练班”后,兴国县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政策的第一个试验场。打土豪、分田地,10万兴国男儿跟着毛委员当红军、闹革命,放下手中的犁铧,拿起梭镖红缨枪,为了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共同理想奋斗拼搏,为新中国土地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废除封建土地制度

  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占农村人口90%左右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占有耕地的20%至30%,而不到农村人口10%的地主和富农却占有耕地的70%至80%。这样的土地制度,造成当时中国农村社会长期的贫困与落后,废除不平等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成为中国农民的夙愿。

  对这样的现实发起挑战,几乎是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建立而开始的。1921年7月,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提出:“消灭资本家所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

  在1927年召开的“八七会议”上,中共中央制定了土地革命与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此后,由毛泽东起草,工农革命政权先后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成为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土地政策制度化的探索。

  “必须使广大农民在革命中取得他们唯一热望的土地所有权,才能加强他们对于土地革命和争取全国苏维埃政权胜利的热烈情绪,才能使土地革命更加深入。”1930年11月写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苏维埃区域目前工作计划》中的这段话,成为“土地农民所有”的先声。

  对待农民土地的态度明确后,在如何对待地主阶级的问题上,根据形势变化,中国共产党连续进行了3次调整。

  土地革命时期,党提出要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了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抗日,中共中央又将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改为“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抗战胜利后,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其主要内容就是由减租减息向没收地主土地过渡。1947年9月,中央制订了以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在解放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土改运动。

  土地政策的每一次变动都与革命形势紧密相关。在把土地分给农民之后,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他们焕发出空前的生产热情,涌现出许多先进模范。为了保卫胜利成果,广大农民踊跃参军,有力地推动了中国革命的胜利进程。

  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毛泽东认为,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中国革命的主要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关键则是土地问题。

  建立土地集体所有制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形势的变化发展,中国共产党也完成了自身角色的转变:即由从事革命的政党转变为执政党。对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与探索,中国共产党走过了一条曲折起伏的道路,国家也经历了几次巨大变革。这几次巨大的变革,是农村土地制度不断发展、深化、创新的过程。

  建国初期,在广大的新解放区内,仍有约2.5亿农民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1950年6月6日,中国共产党七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同年6月28日,中共中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将土改的目的明确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开辟道路。”

  此后,经过3年多的时间,除新疆、西藏、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约700万人口和台港澳地区外,全国广大地区的土地改革全部结束。土地改革运动的完成,使封建剥削制度被彻底消灭,广大农村的土地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两千多年来,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终日耕作在田间的佃农耕夫,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

  真正成为土地主人的农民,在希望的田野上播种理想,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与发展。

  但是,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局限性也很快显现出来:其一是生产资料、资金十分缺乏;其二是以户为单位的经营体势单力薄,无力抵御农业生产中面临的各种自然灾害,无法聚集有效资金更新生产设备、进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面对新的情况,中央政府很快调整了政策——在农村实施农业合作化运动。从1953年开始,农业生产互助组陆续出现,随后又建立起农业初级合作社。农业合作化使农民可以在较大面积的土地上统一种植,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同时,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从1956年秋开始,高级合作社开始在全国推行。高级合作社废除了土地私有制,使土地由农民所有转变为农业合作社集体所有。

    改革承包政策

  紧随高级合作社之后,人民公社制迅速在全国推广开来。此后的20年间,人民公社制为国家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适应当时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历史使命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与此同时,由于没有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中国的土地政策再次发生巨变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而这次巨变的“引爆”点,是在安徽省凤阳县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村庄——小岗村。

  1978年11月24日,小岗村的18位农民在一所简陋的农舍中,在有着自己签名的联产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手印,开始了“包产到户”的试验。

  “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小岗村的村民将这样的歌谣唱得震天响,从此从“乞丐村”、“三靠村”走向了“富足村”,彻底和饥饿说了再见。

  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这是一次具有重大深远历史意义的会议。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

  1980年,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初步肯定了包产到户。文件指出,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群众要求包产到户的,应该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保持稳定。

  1982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纲要》,正式肯定了“双包”(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合法地位。1983年1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对以“双包”为主要内容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予了高度评价。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把土地承包期延长至15年,并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

  连续3年下发的3个中央“1号文件”,给广大农民吃了定心丸。1978年至1985年间,我国农业生产获得了巨大进步,1984年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最高峰,一举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农民的温饱问题。

  1986年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所有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由此,一直延续至今。

  后记

  农村问题,说到底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说到底是吃饭问题;吃饭问题说到底是土地问题。人多地少是我国一个长期存在的矛盾。中国共产党90年的发展历史表明,要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就要尊重中国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尊重中国的国情,从实际出发,才能制定出正确的土地制度。

  “严宏昌”,这3个字被以褒义烙进历史,这一点连他自己都感慨不已。

  33年前的11月24日晚,在安徽省凤阳县农民严立华家的前厅里,18个男人围在一起,在一纸分田到户的“生死状”上按下鲜红的手印,开始了农业“大包干”的实验。而这样一个“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创举,竟意外地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严宏昌的成功在于,他做了第一人;严宏昌的幸运在于,“政策”最终站在了他这一边。

  2011年6月12日午后,在严宏昌颇有些气派的住宅里,他向《法制日报》记者讲述了30余年前的那段往事。

    穷

  1978年以前,小岗村的穷,是无法想象的穷。

  当时的表述是,这是一个“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三靠村”。然而,当现年64岁的严宏昌将33年前的一个个细节讲述出来时,这样的形容仍无法完全概括当时的景况。

  “总有靠不上的时候,靠不上就要饭。”作为一个13口之家的顶梁柱,这是严宏昌当时所能想到的唯一出路,“北到徐州,南到江浙,一家四分五裂,各往一个方向走”。

  1974年,严宏昌26岁,正当壮年。“放不下尊严。忘了吃过多少次闭门羹了,我这个年纪出来乞讨,人家随便一句话就能让我噎在心上好几天。”严宏昌说。

  当时的小岗村,还只是一个只有20户、115人的生产队,但因全村老小大部分都外出乞讨,早已是远近闻名的乞丐村。据严宏昌回忆:“小岗自1957年以来就吃国家粮,但一直到1978年从来没有为国家作出任何贡献。”

  如今已67岁的严立华在讲述起当年的“穷”时,想了很久,竟不知道要如何表述,最后只告诉记者:“一年365天,300天讨饭。”

  住牛圈,扒火车……记者在小岗村采访发现,这些名词几乎已成了村民们对那个年代的集体记忆。

  变

  后来,严宏昌作出了“改变”,他结束了乞讨生涯,转而到一个工地上去打工。那时候,他一个月最多能挣到200元钱。

  1978年,由于从来就没完成过国家的生产任务,上面的工作组已经在小岗定点调研了多时,而小岗的生产队长,也几乎每家每户轮了个遍,但没有人能改变小岗。这一年,又到了重选干部的时候,公社和生产队都希望把严宏昌拉回来。

  严宏昌在外打工的成本,是每个月交给生产队15元钱。而生产队要将严宏昌从一个“高薪”岗位上拉回来,也只能从这儿入手。“最早15元,后来加到30元、60元、90元,到150元的时候,我顶不住了,回到了村里。”在严宏昌的叙述里,这段故事颇有些英雄主义色彩。

  回到村里的严宏昌也不“老实”。“那么多人都曾想过要改变小岗的现状,但没有人做到,这说明,要改变小岗,需要动一个根本的、模式上的大手术。”严宏昌说。

  这时候,对严宏昌触动最大的是村里老人们经常提起的一个说法:“怀念1950年至1955年家家户户有土地的那段日子。”听着这句话,再联系当下生产队的现状——虽然大家都出工,但真正出力的人没有,“原本两亩的地,在耕种过程中就变成了1亩,荒了一半”。

  严宏昌暗想,要救小岗,只能把地分到各家手中。然而,在那个年代,即便只是简单地将这个想法说出来,也是件麻烦事。从1978年9月起,严宏昌在出工期间悄悄将这一想法和生产队里的其他人进行沟通。

  “收到的最多回应是‘怕’,因为这是犯法。”两三个月过去了,严宏昌和一些同意这一做法的村民都在做另一部分村民的工作。最终,以严宏昌答应“出来牵头”作为条件,20户人家才全部同意。

  “一定要全部同意,只要1户不同意这事就完蛋。”回想起当时的心境,严宏昌坦陈,自己1个多月都睡不好。每当他心里产生一点点担忧,另一种想法就会马上盖过:“只要这么做,一定能赢,到时候只要用实际效果来说服上面就行。”

  终于,11月24日下午5点多,18户的代表聚齐在了严立华家里。之所以选在严立华家,是因为只有他家有前后两厅,妻儿在后厅睡觉,他们在前厅开会。“我们赌过誓,连老婆孩子也不能说,谁说谁就不是娘养的。”严宏昌回忆说。

  在纷纷杂杂地说了4个小时后,严宏昌拟下了这份改变历史的“生死状”,带头盖下了红色的印章。17户一家接一家地将自己的拇指压在了这张纸上。“生死状”的结尾写道:

  “我们的干部坐牢杀头也甘心,大家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干部所指,即为严宏昌。

  通

  签下“生死状”当晚,18户村民就将生产队里的种子、生产工具分了,次日又进行了分田。30余年后,回想起来,严宏昌仍清晰地记得,分到田的村民心里的恐惧几乎一扫而空,积极性高涨。

  险情很快就出现了。来年开春,村民开始在自己的田里劳作,而这一现象被邻村的村民看出了蹊跷——“集体劳动怎么能东一家西一家呢”?1979年5月,公社知道了小岗村擅自分田的做法,严宏昌干出成绩再向组织交代的想法几乎提前破产。

  “挖社会主义墙脚,拉社会主义倒车,走资本主义路线”。严宏昌很快被撤去生产队队长的职务,并被扣上这3顶“帽子”。公社要求小岗生产队3天之内重新把田收回,否则就停止一切供应,包括牛槽贷款、化肥贷款、种子、群众的救济粮。

  严宏昌没有屈服。而真正的转机出现,是时任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到村里查看了以后。陈庭元当时给公社书记的指示是:“就叫他们干一年试试看吧。”

  1979年10月,小岗村打谷场上一片金黄,经计量,当年粮食总产量66吨,相当于全队1966年到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一次重要谈话中公开肯定了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邓小平对这一大胆创举表示的支持传达了一个明确信息:农村改革势在必行。

  记者问严宏昌,如果当时论罪判处,你会是什么结果?他淡淡一笑,“肯定是死刑。”

  记者又问,庆幸吗?严宏昌感慨:“多亏了邓小平,多亏政策最终偏向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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