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十一五”硕果累累
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关系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长远可持续发展,是现阶段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城乡一体化,建设现代农业可靠有效的载体和抓手。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审时度势做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对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城乡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一五”期间,广西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以建设促保护,以实施重大工程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整体推进土地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平台,严格规范管理,健康、有序地推进广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纷呈。
亮点一:“广西土地整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树立了一面旗帜”。
“十一五”期间,广西结合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加快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项目实施。5年来,共实施了国家和自治区投资土地整理项目以及大石山区土地整理、桂西五县土地整理、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土地开发整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土地整理、南百高速公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区)土地整治和整村推进土地整治等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共批复立项土地整治项目758个,实施面积335万亩,总投资达84.6亿元,涉及全区14个市87个县(市、区),529个乡镇1296个村庄,惠及600多万人。至2010年底,已完成土地整治项目279个,完成建设规模129万亩,新增耕地21.45万亩,实现增粮1.67亿多公斤;共修建(缮)各类田间道路6969公里,修建(缮)沟渠5.5万公里,植树6.5万株。今年3月30日,在桂林召开的全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巴特尔指出,“广西土地整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树立了一面旗帜!”
亮点二: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列入全国十个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之一。
2010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签署了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协议,把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列为全国十个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之一。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涉及南宁、来宾两市6个县(区),建设总规模为200万亩,总投资为39亿元,其中,中央投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5亿元,自治区投入专项资金14亿元。计划用3年时间建设高标准农田170万亩,预计新增耕地10万亩,增产粮食1亿公斤。
经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自治区财政厅的共同努力,2010年,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于2010年12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立项。目前,重大工程已经启动,一期49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项目招投代理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其他94个项目也在准备当中。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成功申报和开始实施,标志着广西在使用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亮点三:广西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省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09年,国土资源部批准广西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省区。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先期在南宁、柳州、玉林、来宾、贺州、梧州6个市启动了第一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在试点项目区运用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集中连片对农村一定区域内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计划在2010年9月至2011年底,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5个,整治规模达15万亩,预计新增耕地4500亩。为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广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编制了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近年内能取得一批成果。
亮点四: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
通过开展土地整治,采取平整归并零散地块,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农田耕作道路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不仅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产能,改变了传统的农用地利用格局,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的效率和集约化水平,为发展特色农业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崇左市龙州县上龙乡在优化农用地结构方面走在全区前列,上龙乡敢为人先,破除机制障碍,自发实施耕地“小块并大块”,自主进行土地权属调整,经过土地平整和权属调整的耕地,实现了农业生产机械化和经营规模化。同时通过积极实施土地整治,极大地推动了全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随着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持续投入,目前南宁市江南区、桂林市全州县、玉林市北流市3个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初步建成了广西特色农业样板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促进全区农业产业科学合理布局、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亮点五:全面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评价排名全国第二。
5年来,广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58.8万亩,大大超过同期建设占用耕地42.9万亩。同时,积极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5年间,全区共确认土地开发项目1.4万多个,确认新增耕地面积57万亩,连续5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从全国2009年耕地占补平衡情况检查结果看,广西为全国5个综合评价最好的省份之一,排名全国第二。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和土地开发项目,有效增加耕地面积,缓解了建设占用耕地导致耕地不断减少的压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同时,强化耕地指标调控,自治区安排经费5.68亿元,已收购耕地指标20.55万亩,通过调剂耕地指标,保障了南广铁路、贵广铁路等一批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用地实现占补平衡,为全区建设用地提供了有力保障。
亮点六:土地整治制度不断创新,管理不断规范。
5年来,广西在推进土地整治过程中,制度不断创新,管理不断规范。一是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了《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这个方案成为了广西一段时期内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适应新形势下对土地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破解土地整治工作难题,打开广西土地整治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二是土地整治有关制度不断完善。相继出台了《广西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规章制度,制定了广西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和验收规程3项技术规范,逐步建立健全了土地整治政策保障和技术规范体系。2010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实行项目管理局长负责制,对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资金、项目验收及考评问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促进广西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土地整治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利用“金土工程”,建立完善了土地整治项目信息备案制度,利用“一张图”系统,实现了对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时、全程监管。截至2010年底,全区共报备土地整治项目9906个,项目实施规模达6.69万公顷;完成各级政府批复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信息备案1349件。项目信息报备工作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充分肯定。四是土地整理队伍不断壮大。5年来,各级土地整理机构不断健全,目前已有市、县级土地整理机构92个,工作人员1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5人、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94人、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22人。成立了土地整治项目专家库,包括土地资源管理、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工民建、工程造价及审计等各类专家182人。技术队伍和专家广泛参与到土地整治项目选址、论证、设计审查及实施监管等环节,为各项决策提供了技术保障。
亮点七:广西土地整治凸现多重综合效应。
——有利于严格保护耕地。通过综合整治,能够有效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提升耕地产能。5年来,广西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在严守耕地红线、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5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成为全国5个综合评价最好的省份之一。
——有利于推动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整治改变了以往重点在未利用地开发、农用地整理和废弃地复垦的局面,土地整治要求对农村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着力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平台的同时,也解决了农民新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问题,有利于农村居民点合理布局,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村集体和农民增收。
——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5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广西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了今后几年广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原则、重点、政策和措施。其中有两项重要政策:一是“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村庄建设用地整治而增加的耕地,扣除周转用地、留足农村发展用地后,建设用地节余指标可以在县域范围内有偿转让,用于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方便农民就近转移就业;二是“实行土地收益返还农村政策”,按照以城补乡、共享发展权益的原则,将建设用地节余指标转让所得收益,用于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有效解决了新农村建设“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并为“人往哪里去”和“怎样能持续”找到了重要出路,促进了城乡共同发展。
——有利于解决城镇化发展用地难题。一方面,土地整治推动了节约集约用地。通过盘活农村闲置、空闲、低效用地,促进了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了用地节约、布局优化和要素集聚,遏制了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两头增加的状况,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为城镇化发展腾出了用地空间。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增减挂钩试点,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约的指标调剂使用,在耕地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的前提下,有效解决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中面临的用地难题,增强了发展的活力。
展望“十二五”信心百倍
“十二五”时期广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推进区域化、规模化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为重点,以强化实施监管、深化政策研究、完善标准体系、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十二五”时期土地整治总体目标是:自治区计划投入资金130亿元,实施土地整治面积总规模达500万亩(其中:土地整理400万亩,土地开垦100万亩),通过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面积80万亩左右,耕地数量不断增加,耕地质量不断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民群众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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