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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变革·发展——中国共产党90年国土资源政策回顾

2011-7-12 11:07:38   来源: 作者:
 

  

编 者 按

  今天,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诞生90周年。走过这波澜壮阔的90年,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奠定了幸福生活的基础,也赢得了全世界的瞩目。

    闪闪红星光耀地矿

    □ 甲  丁

    第一阶段(1921年~1949年):几近空白

  从1921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这段时间,中国地质事业几近空白。

  外国资本家在中国占据了许多矿山,并在上海、天津等商埠开设一些工厂,百万中国劳工在那些矿山工厂里做他们的奴隶。这一时期,包括李四光、潘钟祥、黄汲清等一批地质学家,在极端困难条件下,进行着油气资源的勘察活动。

  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国地质专业人员仅300人左右,在用石油钻机只有15台。仅建成甘肃老君庙(玉门)、新疆独山子和陕西延长三个小规模的油田,年产不足12万吨。

    第二阶段(1949年~1956年):进行了工矿企业的民主改革,地质工作整体薄弱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我国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进行了全社会的民主改革,包括进行了工矿企业的民主改革。

  1953年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开始。1953年5月,中国政府与苏联签约,规定苏联援助中国91个工业项目,包括钢铁、有色冶金、煤矿、石油等。这一年,“一五”计划开始实施。中央对重工业建设的部署重点是冶金工业和机械制造。冶金方面主要是鞍山、马鞍山、重庆、太原的钢铁企业改扩建工程。机械制造方面,以制造冶金矿山设备等部门为重点,包括洛阳矿山机械厂等骨干项目。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石油勘探和开发。20世纪50年代建成新疆克拉玛依、甘肃玉门和青海冷湖三个石油工业基地,使得原油产量增加到145.7吨。从1955年开始,国家开始对东北松辽盆地进行地质勘察。

    第三阶段(1956年~1965年):优先发展重工业,石油工业飞速发展

  这是党的八大召开到1966年“文革”前的十年。

  八大决议提出,积极扩大冶金、煤炭、石油等工业建设,建立和发展我国重工业中目前还缺乏的或者薄弱的而又是最急需的部分,如稀有金属的冶炼等。

  1958年,《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中提出,要求县级以上各级党委要抓的经济工作和经济计划内容包括地质勘探和资源综合利用等14项。

  1959年,我国在松辽盆地发现了大庆油田。1960年,中央批准在大庆地区以石油部、地质部为主进行石油勘探开发大会战。经过三年会战,大庆油田形成了年产600万吨原油的生产能力。

  在这10年,我国煤炭工业逐步向现代化迈进。石油工业飞速发展,建成了大庆油田、胜利油田和大港油田。到1965年,国内需要的石油已全部自给。

    第四阶段(1966年~1976年):石油、冶金等行业均有较大的发展,胜利油田和大港油田初具规模

  为尽快扭转“文革”造成的计划进度滞后局面,《1970年国民经济计划和第四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纲要(草案)》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有一批中小钢铁企业;大力发展地方“五小”工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建立小煤矿、小钢铁厂、小有色金属厂矿等;加速发展石油、天然气工业,扭转北煤南运状况。

  1974年,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前后,加强煤炭工业建设十分紧迫,因此决定恢复煤炭工业部。煤炭工业抓整顿,重点解决山东枣庄、肥城、新汶和江苏徐州两省四矿的问题。

  1975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批转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的通知》,特别要求把煤炭和钢铁抓上去。

  在这10年间,石油、冶金等行业均有较大的发展。大庆油田成为年产原油5000万吨的大型企业。胜利油田和大港油田初具规模。此外,建成和在建的大型企业还有:贵州六盘水、四川宝鼎山、芙蓉山,山东兖州等大型煤矿。

    第五阶段:(1982年~至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党的十二大提出为实现经济发展目标,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好能源等问题。十三大提出要加快发展以钢铁、有色金属等为重点的原材料工业。

  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大会提出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开发与建设;加强地质勘探;高度重视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大会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统筹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和整治,严格执行土地、水、森林、矿产、海洋等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实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搞好水土保持,防治荒漠化。

  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大会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抓紧解决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实施海洋开发,搞好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重点地带开发;中部地区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东部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

  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大会提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保护土地和水资源,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展环保产业。加大节能环保投入,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促进生态修复。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贡献。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中华土地的红色历程

    □宗  合

    农村土地篇

  在早期根据地的土地革命实践中不断探索农村土地政策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会议发出《告农民书》,第一次提出了 “没收地主的土地,实现耕地农有”的主张。

  1927年4月,中共中央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却提出了土地国有的政策主张,导致了中国最早的农民运动发源地如湖南、湖北等土地革命的失败。

  1931年3月,江西省县区苏维埃主席联席会议,通过了《土地问题提纲》,明确宣布土地归农民私有。

  1936年7月,中央发布《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正式确立了“耕地农有”政策主张。

  此后,关于如何分割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问题,在根据地土地革命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如,1927年,首次提出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问题;江西革命根据地1931年通过的《土地问题提纲》,作出了土地可以自由租借、买卖,土地遗产由所有者生前自由处理,政府不加干涉等正确的规定。

  新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四次重大变革

    第一次是土地改革(1949年9月~1953年春)。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经过清出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

  1950年6月《中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我国土地改革在全面展开。到1953年春,除了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外,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已宣告完成。

    第二次是互助合作运动中的土地制度变革(1953年~1957年)。

  互助合作运动大致上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从全国解放到1955年夏的互助组和初级社阶段;二是自1955年夏至1957年的高级社阶段。

  初级社的最主要特点是,农民仍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必须交给初级社统一使用,允许社员保留小块自留土地。

  高级社实行土地、耕畜和大型农具作价(股份)入社,集体所有,但仍允许农业合作社留下总耕地的5%由农户分散经营。自留地归集体所有,不征公粮,不交集体提留,规定经营者不得私自出卖、出租和非法转让。

    第三次是公社体制下的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制度安排(1958年~1978年)。

  公社体制下实行农村土地三级所有。其作法是:原属于各农业合作社的土地和社员的自留地、坟地、宅基地等一切土地,都无偿收归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公社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生产、统一管理,实行平均主义的“按劳分配”。

    第四次是“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改革(1979年~至今)。

  改革30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经历了两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1999年),恢复和拓展农业生产责任制,逐步确立“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新型农村土地制度。

  第二阶段(2000年~2008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沿两条主线展开:一是继续完善并用立法规范承包土地制度;二是探索和推进土地征用制度及农村建设用地制度的改革。农村土地制度30年变迁,沿着“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保障收益权、尊重处分权”路径前行,至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和成型的新型土地制度,并以法律形式载入了《农村土地承包法》。

    城市土地篇

  城市土地完全国有化历程(1921年~1982年)

  党的“一大”会议,明确提出了土地政策目标,即“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

  解放战争时期,党又及时调整城市土地政策,对国民党政府所属城市土地进行直接接管。

  新中国建立之后,开始实行限制和赎买政策,将民族资本中的城市土地逐步收归国有。

  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方面,以定价征地等方式不断扩大城市国有土地范围。另一方面,全国各地先后进入了城市土地行政划拨,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历史时期。经过几个阶段之后,城市土地基本实现国有化。

  1980年,《关于宪法修改草案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中提出要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并于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获通过。至此,城市土地完全国有化得以最高立法形式进行最后的确认。

  城市土地市场培育与使用权结构探索(1982年~1990年)

  1979年7月,在深圳最早出现以城市土地使用权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投资的作法,并随后于深圳、广州等城市进行城市土地使用权费试点征收。城市土地使用权范畴开始逐步拓宽并由无偿获取向有偿转变。

  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的市场体系应当包括资金、劳务和房地产等生产要素市场,土地第一次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得到承认。同年9月,深圳市率先试行土地出租,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揭开实践探索的序幕。

  1988年,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交建议,提出允许自由出租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最终获通过。1990年,《中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出台,标志着城市土地在法律上正式步入有偿使用轨道。

  城市土地市场建设进一步深化与完善(1991年~2003年)

  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提出继续大力发展商品市场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土地的市场化建设继续推进。

  1994年,全国人大制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作出法律规定,土地市场建设在法制上得以体现。

  1997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新世纪以来,城市化进程加快,系列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挂牌拍卖,闲置用地认定以及土地有形市场等作出相关规定。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进行城市土地经营与管理,使土地市场建设得以进一步健全完善。

  城市土地纳入国家宏观调控体系(2003年~至今)

  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提出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通过一系列政策,从土地的供给、需求、价格管理各环节逐步建立了土地市场监管体系。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使得“地根”调控作用的规模和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调控效果也会得到提升。

  继往开来创伟业  以民为本铸忠诚

    ——写在建党90周年之际

    □ 评论员

  今天,我们迎来了中国共产党九十华诞。在这个举国欢腾的喜庆节日里,我们胸怀万丈豪情向伟大的党致敬、致贺!当前,各条战线上的389.2万个基层党组织,8026.9万名党员正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谱写着时代新篇章。

  作为一个有90年历史、执政超过60年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何以在风云变幻的历史长河中永立潮头?历史给出的答案是:我们的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们的党能够始终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时俱进,能够始终代表人民利益改革创新。党的90年成长发展史,是党团结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浴血开创史,是党带领人民求解放、图发展、谋幸福的励志图强史,是党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共创美好生活的艰苦奋斗史。尽管走过不少弯路,受过不少挫折,但党能够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追求真理,赢得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从而获得了永不枯竭的动力源泉。正如毛泽东所说:“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

  重温党的90年成长发展史,我们能够看到一个民族从风雨飘摇走向独立自主,一个国家从贫困弱小走向富裕强大,一个社会从百废待兴走向繁荣发展。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把土地问题看成革命的根本问题,坚持“以民为本”的原则调整土地政策。从土地革命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党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融入中国实际,对不同历史时期的土地政策作出一次次重大创新,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人民利益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与此同时,在党的关怀与领导之下,中国地矿事业先后经历了在艰难困苦中前行的初创期,大转变、大发展的辉煌期,实现战略性转变的改革开放期以及当前繁荣发展的重大机遇期。尤其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党把地矿事业作为基础性、先导性的事业来抓,党中央先后下达了一系列加强和指导地质工作的重大指示和决定,推动地矿事业蓬勃发展。可以说,正是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实施“以民为本”的土地政策和“强国富民”的地矿政策,使党团结了广大工农力量,在人民群众中建立并巩固了政权,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进而推动了党领导的各项事业发展。当前,党领导下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还在深入延续,将在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同时致力于改善和发展民生。

  建党90年来,党领导各项事业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举世瞩目的奇迹。国土资源管理各项事业从无到有、从初创重建到深化改革的发展轨迹,是党领导下的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进程的一个缩影。这个进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除了对人民始终如一的忠诚,还有对自身先进性建设始终如一的重视。这种“始终如一”历久弥新,成为党永葆先锋本色的法宝。全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续,是加强党自身建设的重大部署,要求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把党的先进性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调创先争优要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国土资源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许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他们立足岗位发挥着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已成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的中流砥柱。

  当前,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全新发展阶段,进入了一个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党面临经济社会急遽转型,利益格局发生深刻调整的新形势,面临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新课题,面临更加注重让人民群众分享发展成果的民生使命。新的时代条件和新的历史使命,要求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夯实基层、建强队伍、勇破两难”为主题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将“执政为民”的理念化为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际行动,不断探索更完善的制度安排,致力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风雨辉煌九十载,亦是扬帆征程新起点。历史没有终点,党领导下的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在改革攻坚中破浪前行。立足新的起点,“十二五”新时期党的伟大事业刚刚起航,让我们始终坚守党的根本宗旨,始终牢记党的光荣使命,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凝聚共识,以民为本,善治善为,奔赴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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