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山而建,由矿而兴,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的发展打上了资源型城市的烙印,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博山重新确立发展目标: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近年来,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按照该区提出的建设“绿色、生态、旅游、宜居”博山的理念,从打造“绿色矿山”着手,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规划先行。该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征求专家、有关领导意见和建议,经多方论证,编制了《博山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确定了 2011~2015年“三个百分之百”的治理目标,即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执行率达到100%、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达到100%、矿山“三废”达标排放率保持100%。
分类治理。关闭资源面临枯竭、达不到开采深度、易塌陷的矿山;关闭位于城区、铁路及主要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山体自然景观破坏严重的露天矿山;对分布在原国有大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地区的地下矿山进行治理。位于博山开发区的龙背峪石料场和伊家楼石料场是露天开采矿山企业,矿山环境治理前,由于多年开采,表土剥离,碎石袒露,植被受损,有的采矿区开采边坡角度很大,甚至超过45度,而且废渣堆放得到处都是,极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通过地质环境治理,如今,矿坑被填平了,废弃物不见了,地表污染消失了,目之所及劲松挺拔,满眼绿色,青山绿景尽收眼底。本着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该区对适宜复垦的优先复垦,其他通过覆土平整全部绿化。2011年,博山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将达75%,其中“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70%。矿山土地综合整治、复垦面积力争达到20公顷,实现全区直观可视范围内、著名风景区、旅游区重点地段的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资源整合。从2006年开始,历经5年,该区关闭了37处露天采矿企业、11处地下矿山,矿山企业由整合前的84家减为36家。该区明确新建矿山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一票否决制”,禁止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的露天开采矿山。
保障经费。博山区政府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列入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严格目标考核。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实行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矿山企业在办理采矿登记延续手续时,须缴纳地质环境保证金。同时,划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禁采区、限采区。
从利用自然资源换效益到全力打造绿色、生态、旅游、宜居城市的发展模式,博山老矿区正向“城在绿中、水在城中、人在景中”的水墨山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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