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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中明确优先保障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

2011-8-8 15:00:59   来源: 作者:
 

    海南省近日出台的《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海南将在土地政策方面实施优惠供地和优先供地政策,将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障项目用地计划指标。

  《政策》指出,对于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涉及占用耕地,在项目所在市县区域范围内无法完成耕地占补平衡的,由海南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省内易地补偿。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对原土地使用者利用已取得的非经营性用地兴办文化产业的,可以协议出让、作价出资、租赁等方式供地;对经省政府批准立项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供地;对国有企业将划拨土地用于文化产业项目的,可以作价出资或者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同时,对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可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全部土地出让金可在两年内缴清。

  《政策》规定,对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在三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10亿元以上或投产后三年内每亩土地年均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经省政府批准,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安排适当面积的配套经营性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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