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全面部署落实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市非煤矿山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并收到较好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上半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现状及时制定印发了《2011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专门召开会议对全市2011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按照工作要求,各县(市)国土局均成立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深入矿山一线,负责对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并认真组织本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工作。各矿山企业负责人承担第一位的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国土局积极行动,结合各地实际,迅速制定了本地区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国土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切实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非煤矿山企业,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忧患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矿山企业的主体责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半年期间,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共组织举办了8次由非煤矿山负责人参加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培训人员823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3000多份、宣传手册1000本、宣传图片600余张,张贴宣传标语425份,设立宣传咨询台6处,悬挂宣传横幅7条,出动宣传车辆6台深入矿山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震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以及地质灾害巡查、非煤矿山督查等时机,提高了矿山企业人员“重安全、行安全”的意识,营造了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是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各县(市)国土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不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切实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水平,防范和减少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上半年以来,各县(市)国土局认真组织了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先后在“春节”、“五一”期间组织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清理检查各类非煤矿山企业142家(采矿权企业 63家,探矿权企业79家),下发停产整顿通知26份,依法关闭和取缔违法采砂企业12个,并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督促矿山企业进行了彻底治理,使安全隐患消除在了萌芽状态。到目前为止,全市各非煤矿山企业自查率达100%。同时,各县(市)国土局先后组成督查组,继续加大了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持过期证件探采、非法出租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持过期勘查许可证的101个探矿权、持过期采矿许可证的41个采矿权以及在矿业权实地核查中发现的涉嫌越界开采的50个采矿权全部下发了停产通知书,责令停产整改,及时督促各矿山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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