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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1-11-28 04:06来源:lynn 作者:美食天堂 点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现将《岳阳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岳阳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 第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现将《岳阳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岳阳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学会厂房租赁合同范本。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国发〔1982〕36号)、《湖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省政府令第15号),厂房租赁合同范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义务植树是适龄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年满11周岁的公民,女至55周岁,男至60周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按照本办法承担义务植树任务。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changfangzulinhetongfanben/2011/1127/41526.html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组织做好本单位的义务植树工作。中医能治好糖尿病吗



  第三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植树和城乡造林绿化工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设林业部门,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造林绿化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林业、城管、园林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第四条 每年3月为我市义务植树活动月。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五条 各级绿化委员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全民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糖尿病如何食疗。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全民义务植树纳入政府绩效评估内容,每年年底由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考核。



  第六条 城镇义务植树应当与城市公共绿地建设、机关庭院绿化、社区绿化等密切结合,想知道厂房装修合同范本。逐步向近郊或者附近农村扩展。



  农村义务植树应当与荒山荒地造林、交通干线绿化、河流两岸绿化及农村村庄四旁造林绿化等紧密结合。



  第七条 有植树义务的公民,每人每年应义务植树3至5棵。



  公民也可采用完成相当于3个工作日的整地、育苗、管护或其它绿化任务的方式折抵植树任务。具体折抵标准由市绿化委员会制定。



  第八条 义务植树按下列规定组织实施:



  (一)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市中心城区内的中央、省属驻岳单位的义务植树,由市绿化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他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



  (二)农村的义务植树,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城镇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聘用人员的义务植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四)城镇街道所属单位及无业居民的义务植树,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组织实施。



  (五)单位自行组织义务植树(主要包括单位庭院及居住区)的,由同级绿化委员会核实、确认、备案。



  第九条 各级绿化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绿化技术知识,培养技术骨干,积极组织开展种植纪念树,认养树木、绿地等活动,强化绿化意识,提高绿化效益。



  第十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确定绿化专(兼)职人员,组织本单位人员按照同级绿化委员会的要求完成好义务植树和相应绿化任务。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下属单位及分支机构的义务植树任务,由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完成。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的人员,如实上报同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各单位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的人员包括本单位正式职工和临时雇佣人员。



  第十二条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应核实单位上报的人数,并下达年度义务植树任务。



  第十三条 义务植树的苗木费、管护费原则上由义务植树的林权所有单位负责。



  参加义务植树所需交通费、工具费等费用,由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或个人负责。



  第十四条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应组织年满11至17周岁的公民参加宣传和浇水、松土、除草等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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