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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姚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

时间:2011-11-28 04:12来源:王斌 作者:邂逅人生 点击:
抗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姚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于2000年5月24日作出(2000)杭刑初字第47号刑事判决。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对比一下 厂房房屋出租合同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

  抗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姚X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于2000年5月24日作出(2000)杭刑初字第47号刑事判决。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对比一下厂房房屋出租合同。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俞秀成、代理检察员徐海峰出庭支持抗诉,原审被告人姚X及其二审辩护人童XX、陈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1997年4月,被告人姚X将从他人处购得的新昌县X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给其妻朱X(在逃)。朱持该件到杭州华东A市场,设立新昌县X开发公司杭州经营部(以下简称三环公司杭州经营部)。学习损害。同年4月至9月间,朱X伙同姚X等人以该经营部之名,从杭州华东A市场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销项发票)932份,虚开销项发票计税额元;其中,姚X共同虚开销项发票34份,虚开税额.6元,抵扣税款.51元,已全部追回。同年5月至9月间,姚X伙同朱X从他人处购得3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进项发票),由姚X虚开进项发票汁税额.74元,用以抵扣被朱X等人以三环公司杭州经营部名义从上述市场虚开的销项发票所需交纳的税款。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姚X处追回赃款人民币704元,赃物诺基亚手机1只、传呼机1只、打火机1只、手表1块、金挂件1枚、玉戒指1枚、墨镜1付均予以追缴100元面额假币1张,随案移送。

  原审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姚X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案移送的赃款人民币704元,赃物诺基亚手机1只、传呼机1只、打火机1只、手表1块、金挂件1枚、玉戒指1枚、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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