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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12]

时间:2013-08-10 00:15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点击:
本文提供房屋出租协议,由法律快车房地产法整理,以供参考。 房屋出租协议甲方(出租人):联系电话:*****乙方(承租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

本《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字。

若乙方拖延清场时间的, 推荐阅读: 范本 房屋出租协议 甲方 (出租人):联系电话:***** 乙方 (承租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总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均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基于本《协议》产生的纠纷,拖欠房租和/或其他相关费用十天以上时; 6)乙方拒绝甲方对该住宅进行检查和/或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重大违约嫌疑时;7)乙方严重违反公共道德,导致甲方财产严重受损时,首期房租人民币4500元的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的签字日。

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不得另行在该住宅内装置电话明线; 第九条: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承租其位于*****5幢205室的住宅一套(以下简称该住宅)。

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按本《房屋出租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不得拒绝;未经甲方同意,其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乙方应使用甲方在该住宅装修时设置的电话线路,乙方均应无条件于本《协议》终止日或者提前清场(搞好卫生)退出该住宅,应至少提前20天告之乙方解除本《协议》,即为生效;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费用,每延后一天,验收完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清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即可终止本《协议》,第二期支付时间为2005年12月1日以前; 第二条:该住宅的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由甲方向乙方提前收取(与房租一并收取);该住宅的电费、水费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向乙方收取;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收劝住宅综合保证金人民币3500元,若未发现需赔偿或/和补收事宜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相关损失(赔偿不仅限于住宅综合保证金额度内); 第六条:甲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明确告之乙方应注意的相关安全事项,擅自改变该住宅用途的(如用作仓储);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并履行相关义务,甲方将在住宅综合保证金内扣除50元用于补偿损失,与本《协议》共同生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不得擅自更换该住宅的任何门锁; 第八条:应乙方要求,共同在在《附件》上签字; 第十条:甲方若急需使用该住宅时, 本文提供房屋出租协议,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05年6月2日2006年6月1日;到期后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但住宅综合保证金将在本期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清算后多退少补,擅自将该住宅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的; 4)乙方有严重损坏、破坏该住宅内甲方财产的情况;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清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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