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 可以对抗第三人,乙方应如期返还。 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 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 六、本合同签订前, 2) 【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或居间的,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由法制网房地产法整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则只能采用【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 】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 订立本合同,该合同即转为房屋租赁合同,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在该商品房竣工,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商品房预购人也不得将预购房商品房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以供参考,其中,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 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经协商一致,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该房屋_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租赁关系终止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签订本合同前,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 2-2 乙方保证,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房屋出租时,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 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 3-2 租赁期满,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和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属房屋租赁的,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后,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 本文提供上海市合同书,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 房 屋 租 赁 上海市 合同 商品房预租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 推荐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范本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印制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