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之王讲述司法鉴定人背后的故事
时间:2012-03-19 20:47来源:左左 作者:dh坐看云起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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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之王讲述司法鉴定人背后的故事 来源:医疗事故频道 作者: 时间:2011/10/20 推荐医疗事故律师: 图一:司法鉴定专家论证会(资料图片),图二:自治区首次司法鉴定人颁证暨执业宣誓仪式。 我区司法鉴定诚信体系正式启动。 3月10日,自治区司法厅会议室
证据之王讲述司法鉴定人背后的故事
来源:医疗事故频道 作者: 时间:2011/10/20
推荐医疗事故律师:
图一:司法鉴定专家论证会(资料图片),图二:自治区首次司法鉴定人颁证暨执业宣誓仪式。 我区司法鉴定诚信体系正式启动。 3月10日,自治区司法厅会议室内,新核准的78名司法鉴定人和来自乌鲁木齐地区的100名司法鉴定人,同时举起右拳,在国旗下庄严宣誓,向社会作出
图一:专家论证会(资料图片),图二:自治区首次司法鉴定人颁证暨执业宣誓仪式。
我区司法鉴定诚信体系正式启动。
3月10日,自治区司法厅会议室内,新核准的78名司法鉴定人和来自乌鲁木齐地区的100名司法鉴定人,同时举起右拳,在国旗下庄严宣誓,向社会作出诚信服务、恪尽职守的承诺。据了解,这是自治区首次进行司法鉴定人颁证暨执业宣誓仪式。这同时也标志着我区司法鉴定诚信体系建设的正式启动。
在社会生活中,市民处理劳动争议、医疗、交通等纠纷,维权的有效途径是掌握足够的、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司法鉴定则被称为“证据之王”,直接关系到司法审判的公平正义,在中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随着司法鉴定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一个巨大的市场已经出现。文/记者肖君
何为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可见,司法鉴定在诉讼程序中占有重要地位。
自治区司法厅司法鉴定处副处长周卫介绍说,司法鉴定在政法系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起诉的证据。在刑诉法上规定的证据里面,司法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确定要实行登记管理的是三类,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据介绍,目前司法鉴定对一些案件的侦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法医学的死亡原因鉴定。应该说这个鉴定结论直接关系到案件的侦破和诉讼,是证实犯罪打击犯罪的科学证据。如果没有鉴定结论,侦查人员很多情况下也是没有办法的。
当然做鉴定必须要有一定的条件。比如法医物证鉴定,除了有一定的客观物证外,还需其他辅助材料,如果不具备这些物证就难以做出结论。据国外的统计数据,鉴定案子有50%能出鉴定结果,能够为法庭提供证据的只有50%。39%提供线索,提供一个侦查的方向。还有11%是没有结果的,因为条件不成熟。周卫介绍说,有时候很多老百姓不懂,觉得送去司法鉴定就应该能够提供出证据。实际情况不同,只有一半可以提供证据。因为鉴定结论必须要有明确的依据,要有证据。你要有客观的事实放在那儿,放在那儿之后才能根据这个事实作出一个结论。鉴定可以为侦查提供线索,但鉴定不是侦查,俗话说人命关天,鉴定结论有时候就是定案的依据,一定要有科学依据,要绝对准确。
走近寻常百姓
自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自治区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有70家,司法鉴定人820人,覆盖全区15个地州市。司法鉴定业务涉及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以及土地评估、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仅2008年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业务件。
随着法制进程的推进,司法鉴定离普通老百姓越来越近。新疆恒正司法鉴定所主任汪文秀说,“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来做司法鉴定的人越来越多,其中普通老百姓居多,因为这些案件大多涉及问题,弱势一方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就来申请司法鉴定。”
2008年,汪文秀接到了且末县人民法院的委托,要求鉴定一份收条的真伪。
这起案件说来话长。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且末县一家百货公司面临倒闭,这时,当地人王某收购了这家百货公司,随后,让原百货公司的营业员入股经营。营业员周某便拿出了4000元钱参股。
一年后,周某不想在这家百货公司干下去了,他想学理发技术,你知道法定节假日有多少天。自己开一家理发店挣钱。周某向王某要当初投入的股金时,王某以没钱为由,没有退还给他。
后来,周某又多次讨要自己的4000元钱,王某都以种种理由拒绝了。周某听说王某的孩子病重,那段时间也确实没钱,也就没再继续追要下去。
2006年的一天,周某无意间碰到了以前百货公司的一个同事,同事询问他的股金要回了没,听说还没要回来,就说:“自己的钱,为啥不去要了?”周某又一次找到王某,王某已经不认帐了,称没这回事,当初周某投入的股金已经全部退还给了他,并拿出两张收条,上面各写着已收到2000元,收条上还有周某的签名。
周某气坏了,很快将王某起诉到了当地法院,法院委托恒正司法鉴定所做笔迹鉴定。汪文秀做出的结论是:这份收条不是周某的笔迹。
王某听说后,跑来乌鲁木齐找了另一家司法鉴定所,那家鉴定所出具了与汪文秀截然相反的结论。
这种情况下,且末县人民法院又另外委托了一家司法鉴定所,后来出具的鉴定结论与汪文秀的一致。
在后来的开庭审理中,当事人双方进入答辩程序时,王某在答辩中良心发现,承认收条是自己伪造的,退还了周某多年前入股的4000元钱。
汪文秀说:“司法鉴定是以科学的态度进行的,科学的东西不像选举,谁的支持拳头多,谁就能当上代表。任何情况下,都要客观公正。”
鉴定还原真相
前不久,巴州一家医院向自治区司法鉴定处提出投诉,对新疆中信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提出质疑。
2006年2月10日上午,被鉴定人吐某被人发现昏迷在天寒地冻的野外,发现者赶紧将他送往巴州一家医院。当时CT检查显示为高血压导致的脑出血,医院很快为他做了手术。
让人意外的是,手术后第2天,吐某的右小腿出现水泡,院方以右小腿骨筋膜室综合症及右下肢静脉血栓进行治疗。后来,吐某的跟骨坏死。当地两级医学会均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后,吐某将巴州这家医院起诉到了库尔勒市人民法院,要求做司法鉴定。
2008年10月,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委托新疆中信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中信司法鉴定所得出结论为:医院出具的吐某的不真实,终止鉴定。依据是:巴州这家医院没有说明患者右小腿水泡的形成原因。因为当事人在二月份发生病情,当时天气寒冷,下肢体被冻,而稍遇热容易发生烫伤。患者在术中第二天发现水泡,而病历中只记载对患者的腿进行过保温处理,并无记载其他护理处理措施。加之自治区人民医院诊断其右足跟低温烫伤,说明该医院在治疗过程中不尽义务致患者烫伤。
巴州这家医院不服这个鉴定结果,提出了投诉。在投诉信中承认对吐某局部进行了热水袋保温处理。
经过自治区司法鉴定专家论证会的论证,最后认为,吐某的病情有悖于一般疾病的发展规律,此外,医院在护理上发现吐某肢体出现水泡后,在病历上没有显示采取措施的记录,病历上说“吐某在野外长跪了6个小时”,经推断不符合常理。经过专家论证,维持中信鉴定所提出终止鉴定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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