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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能够享受哪些法定的假期

时间:2012-03-22 07:04来源:宋传伟 作者:微笑的天空 点击:
劳动者能够享受哪些法定的假期时间:2009-12-1615:44来源:劳动仲裁网作者:李迎春律师点击:337次文: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李迎春律师1.法定节假日(1)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春节3天,元旦1天,五一节1天,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国庆节3天.(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
劳动者能够享受哪些法定的假期时间:2009-12-1615:44来源:劳动仲裁网作者:李迎春律师点击:337次文: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李迎春律师1.法定节假日(1)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春节3天,元旦1天,五一节1天,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国庆节3天.(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法定节假日有哪些三八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五四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文: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李迎春律师1.法定节假日(1)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春节3天,元旦1天,五一节1天,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国庆节3天.(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三八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五四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3)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将在工作日补休;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六,周日,则不补休.2.带薪年休假(1)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法定节假日有哪些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①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②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5)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3.婚假原劳动部曾于1959年6月1日发布(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3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国家劳动总局,财政法定节假日有哪些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天至三天的婚丧假;职工http://www.hnfzb.gov.cn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各地地方性法规对婚假进行了一些具体规定,比如广东省就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4.产假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5.丧假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对非国有企业职工的丧假,目前国家尚未有规定,有的地方性法规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4条规定了"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同时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6.探亲假1981年3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享受探亲待遇的劳动者条件和探亲假期的具体期限,探亲假期内待遇.(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根据《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2条:凡是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公休假团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2)探亲假的期限:①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④实行休假制度的员工(如学校寒暑假),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休假期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探亲假天数.上述假期包括公假日和法定节假日.(3)探亲假期间待遇:员工在探亲假期内,单位应按照本人工资标准发给工资,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日标准工资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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