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如果春节7天都加班,法定节假日3天,法定公休日4天,则除正常月工资外还必须额外支付的加班工资应为: 法定节假日:月工资收入÷21.75×3×300% 法定公休日:月工资收入÷21.75×4×200% 2、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没有三倍工资的。 有些用人单位给员工只支付200%的工资的理由是:我们国家的工资通常是按工作日发放的,即工作日是有工资的,而休息日是没有工资的,平时加班,或双休日加班,都是在没有工资的时候加班,按国家规定支付1.5倍或2倍工资,但国家的法定假日时,是带薪休息,本身就发放了工资,如果当天加班,按国家规定是发3倍工资,由于已经有了当天的1倍工资,公司只再发2倍工资就可以了,合起来就是国家规定的3倍工资,年假补偿也是同理。 上述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三点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其工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