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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布公告称,大股东淄博市财政局于2009 年9 月15 日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淄矿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以551,875,521.60 元的价格(14.16元/股)转让给淄矿集团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38,974,260 股股份。 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后,淄矿集团将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8,974,2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淄博市财政局将持有本公司国家股2,212,0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5%。 大股东变更、医疗器械主业不变。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医疗器械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医疗器械业务也进入又一个快速增长期;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规定,淄矿集团受让股权后保持上市公司名称不变、医疗和健康主业不变,这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律,有利于公司未来稳定发展。 大股东实力雄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淄矿集团的前身是淄博矿务局,主营煤炭开采、原煤洗选加工、煤炭销售,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学习关于离婚协议。淄矿集团总资产170.34 亿元,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134.13 亿元,净利润10.42 亿元;医药器械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淄矿集团的入主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另外,淄矿集团入主后,作为集团内医药平台,听说股东合作协议书。公司也面临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转让价格为14.16元、对二级市场股价有刺激作用。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4.16元,要高于公司前收盘价14.03元,法定婚假几天 婚假可以请几天。将对二级市场价格产生一定刺激。 维持公司“推荐”投资评级。此次股权转让拓展了公司的发展空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短期内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对公司业绩维持前期预测:预计2009年-2011年公司的EPS分别为0.38元、0.44元和0.51元,对应的动态PE分别为:37倍、31倍和28倍,公司具备积极的投资价值,维持公司“推荐”的投资评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