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保险政策好矛盾
二、男参保人员一次性生育补贴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男参保人员,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本人参加生育保险并已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其中:单位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2010年4月后医疗保险费的,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参保人员,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参保人员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或《生育状况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既然配偶没工作,哪来的女方单位证明去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呢????
还是配偶没工作,可以开其他的证明去办理呢??? 去计生部门开《生育保险联系单》 1、本区户籍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已婚育龄妇女依法怀孕后,凭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婚育证明》或单位《职工婚育证明》,如生育第二个孩子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办、经审核确认后办理。 2、非本区户籍(不包括市区)的参保女职工依法怀孕后,凭男女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单位《职工婚育证明》、《生育证》、《暂住证》,到女方居住地的镇、街道计生办,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 去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居委 会开相关证明。 “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或《生育状况证明》、也就是说去当地“计生办”开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