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婚男性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问题 我的基本情况和需要办证的理由: 我今年24岁,男性,未婚,离开家乡在外务工。由于单位办理入职手续需要用到婚育证明,故今天我回家乡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向单位证实我的婚育状况。 情况一: 我回到扶绥县计生部门办理这一证明的时候,工作人员以新规定出台,男性不再需要办理婚育证明这一点,拒绝我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求。后来,经过我对2009年10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学习,我了解到条例中只是规定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时需要办理,而条例并没有禁止,或者说不允许男性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情况二: 我有一同事,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hunyuzhengminggeshi/2012/0109/340233.html。同样是男性,同样是未婚男性,办证明的理由同样是单位入职要求。不同的仅仅是他的户口所在地,他是博白县人,他回到博白县计生部门后,情况正好和我相反,他很容易的就办到了执证人婚育状况栏上写着“未婚”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问题一,如果按照情况一扶绥县计生部门给我的拒绝理由来看——不属于成年育龄妇女,就不符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求,拒绝给男性办理婚育证明。那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男性不管是已婚,还是未婚都不可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因为男性永远不可能属于成年育龄妇女?
问题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是全国性的条例,我和我同事同样是未婚男性,同样的办证原由,为什么在一个县的计生部门可以办理,而在另一个县的计生部门却拒绝办理?
问题三,我常年外出务工,租房子住,居无定所,无疑属于流动人口。目前我需要办理婚育证明以证明我的婚育状况是已婚育还是未婚育,婚育证明怎么写。如果我们扶绥县的计生部门一直以以我不属于成年育龄妇女,不符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理由,拒绝给我办理婚育证明,我该怎么办,我该去哪里讨证明我的婚育状况得证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