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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户籍在淮阴区新渡乡,我老婆户籍所在地在淮阴区王营镇,她在涟水保滩工作(住在淮阴区)。现妻子怀孕,需要办理准生证,因妻子单位要求,已经在涟水县办理了准生证,并已经拿到准生证。但我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又索要婚育证明。请问,我妻子是否属于流动人口?是否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若需要办理婚育证明,在我户籍所在地办理还是我妻子户籍所在地办理?如何办理,需要那些材料?谢谢! 你好,我是新渡计生站工作人员。关于你反映问题现回复如下:你已经在涟水县计生部门参加管理。相比看http://www.hnfzb.gov.cn。办理了准生证,并已经拿到准生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需办理。你只需向户籍所在淮阴区新渡乡计生站提供计生管理证明。 你好,这里想了解一下,你提到的"准生证"是《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还是《一孩服务证》?如果是《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应该是在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的;如果是《一孩服务证》是在女方现在居住地办理。另外,女方的计划生育管理是否已经纳入了涟水县保滩镇?对于你反应的问题,我们将做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谢谢你们的解惑。我查看了下,是《壹孩生育服务证》(备注:准生证上居住地址写的是户籍所在地地址)。我妻子人事关系在涟水县教育局,但户口没有转,仍在淮阴区王营镇。至于实际居住地呢,在新渡乡这里住半年,在王营镇住半年,所以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判断居住地。 我老婆的妇检都在涟水保滩进行的。所以我认为,计划生育管理应该在涟水保滩镇吧,不知道我说的是否正确。 你好,你如果不清楚请来电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