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籍地在山东,男方在甘肃并于甘肃领取结婚证,在苏州工作并买房,达到迁户口的要求,现在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方计生委认为结婚证不在山东领所以不给办,男方户籍地因为没有女方户口也不给办,求:该如何处理?感谢! 一定要先把女方户口迁到那方户籍地吗?是否有其他方法?感谢! 首先得知道女方户口在哪里,应该是你们在哪里办结婚证,户口就要转到哪里的(不过户口都是自己跑着办理的),得先把你老婆的户口转到你的户口上 回答者:yang|一级 擅长领域:暂未定制 参加的活动:暂时没有参加的活动 本人在居委会正好办理此证件。 你这种情况要以长期居住地的计生办管理,这是计生条例的规定。所以女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准迁户口的证明和女方是初婚未育的计生证明,然后拿到男方工作的地方办理准生证。 以后女方的计划生育由长期居住地管理,就是女方的原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了。 他们不给办理是想你们到甘肃管理,山东这边不参与管理。这样就没有流动人口这个说法了。之所以不给你办理流动人口的意思是,让你去长期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那样也用不着流动人口管理证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