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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领导您好 我户籍是邳州官湖镇官路口村的,老公是长春的,现在两人都在上海,年初在我家领的结婚证,现在要在上海生小孩,这边说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初婚未育证明,请问这两样东西我要在邳州市计生办去办呢?还是官湖镇去办,还是要到官路口村委会去办呢?如果是要在官湖镇办,那要到官湖镇什么地方办呢,是计划办还是镇政府呢?是一定要本人去,还是可以让家人代为办理呢?十一放假期间可以办理么? 另外我在邳州计生局的网站查到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材料,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里面的办理所需材料有些出入,具体内容如下,请问到底下面哪一个所说的材料是正确的呢? 另,我还需要再办准生证么(初婚第一胎)?上海这边没有要求要准生证。如果需要,要带哪些材料怎么办理呢? 【办理项目】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准备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办理程序】 1、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街道)领取和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送交乡(镇、街道),并附上列材料。 2、乡(镇、街道)接到申请人提交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后,对具备办证条件的,应当即时填制并免费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不需要办证的,应当场说明理由。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 第四条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育龄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地以前,应到镇人民政府计生站办理婚育证明。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对比一下单位婚育证明。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针对你的问题,首先你应该参加官湖镇或者你对象户籍地的计生管理,然后才可以在官湖镇或者你对象的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关于初婚未育证明你要回官湖镇,带上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去村委会、镇计生站、市人口计生局办理。这两件事情都需要你本人办理,别人无法替代。 关于准生证的问题,你只要参加计生管理就可以了。 关于"十一"放假期间可不可以办理证明的问题,我们可以为你特事特办,但是请你提前和官湖镇计生站电话联系一下,以便安排有关人员为你办理。 最后,祝你们新婚愉快,在外一切顺利! 请问邳州运河镇计生办的电话是多少?想电话咨询点有关准生证的事情 运河镇计生服务站的电话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