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外地的,在厦门思明买了房,近期需要办户口了,请问需要准备好什么材料,具体要去哪个地方办理,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厦计生委[2003]73 号文件《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当事人在办理户口落户手续时,须由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对有关计划生育情进行审核并向公安部门出具意见,公安部门依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意见,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一、审核内容
1.父(母)户口迁入本市前,计划外(政策外)生育的婴儿,不能在本市申报落户;
2.本市“蓝印户口”人员,转为本市常住户口时,必须是自批准为“蓝印户口”之日起,5 年内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3.符合户籍管理规定迁移常住户口的人员(未婚应届毕业生除外),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应先到拟落户地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婚育证明。公安机关依照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意见,办理落户手续。无婚育证明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二、审核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户口簿
4.相关人员婚育证明(由户籍地乡、镇人民证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节育措施证明
6.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7.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
8.社会抚养费缴费发票
9.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审核单位
拟落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以上是集体户口迁骏景户口(如果你要迁到别人户上好象还要业主同意证明,而且必须是业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才可以)。
要是你那房子有带户口的,你可以直接问开发商。或者你问你家所属地派出所,更直接点,你直接致电厦门市公安局户政科啊。给你厦门市公安局户政科电话.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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