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户口在山东,我老公是上海人。我们在上海登记结婚。回我户籍所在地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他们说在哪儿结婚的在哪儿办。可是我老公这边说要回户籍所在地去办理。两边好像踢皮球,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问的是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不是随便复制粘贴一下就好了。网上查了好多了,答案也看过好多了。请认真回答,谢谢 民政局 这个和结婚证没有关系吧,只和户籍所在地有关系。 据我了解的情况,让你老婆在户口所在地做一个计生服务站做一个康检,然后再到计生委办理。农村户口是乡镇级别,非农户口是在县级计生委。 我老家是这样的,总之,心地好点的工作人员明白什么叫"服务优先"注重效率,又懂得原点思维,。至于那些闲着没事,又怕担责任的工作人员,会让比较为难你。祝你好运。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2.已结婚的,应当同时交验《结婚证》;已生育子女的,应当同时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情况证明。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接到申请人齐全、有效的证明材料后,应当即时办理《婚育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