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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底在哪儿办?

时间:2012-02-05 04:07来源:张国平 作者:梅雪飞飞 点击:
我的户口在山东,我老公是上海人。我们在上海登记结婚。回我户籍所在地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他们说在哪儿结婚的在哪儿办。可是我老公这边说要回户籍所在地去办理。两边好像踢皮球,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问的是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不是随便复制粘
我的户口在山东,我老公是上海人。我们在上海登记结婚。回我户籍所在地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他们说在哪儿结婚的在哪儿办。可是我老公这边说要回户籍所在地去办理。两边好像踢皮球,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问的是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不是随便复制粘贴一下就好了。网上查了好多了,答案也看过好多了。请认真回答,谢谢

民政局

这个和结婚证没有关系吧,只和户籍所在地有关系。

据我了解的情况,让你老婆在户口所在地做一个计生服务站做一个康检,然后再到计生委办理。农村户口是乡镇级别,非农户口是在县级计生委。

我老家是这样的,总之,心地好点的工作人员明白什么叫"服务优先"注重效率,又懂得原点思维,。至于那些闲着没事,又怕担责任的工作人员,会让比较为难你。祝你好运。

您在那主就在那办,

1.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到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审批《婚育证明》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或交验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2.已结婚的,应当同时交验《结婚证》;已生育子女的,应当同时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情况证明。

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接到申请人齐全、有效的证明材料后,应当即时办理《婚育证明》。

到你户口所在地的计划办开个证明,然后到你办结婚证的计划办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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