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流程: 1、办理国家《婚育证明》,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由社区居委会即时审核并加具意见。 2、申请人携《申请表》、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和小一寸近照2张(已婚育龄妇女加带本区属医疗机构或街道人口计生办3个月内有效的查环查孕证明)到镇、街人口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 所需材料: 一、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申请表》,职工婚育证明格式。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二、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政策外生育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 注意事项 1、在广东省内经商、务工的,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2、《婚育证明》有效期为三年,不得以任何理由缩短期限。有效期满的,凭原婚育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免费换领新证。 3、已落实绝育措施且婚育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婚育证明长期有效。 4、办理《婚育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夫妻一方已落实结扎一年以上的除外),每年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3次查环查孕。 5、男性确需办理《婚育证明》的,可参照办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