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婚育证明格式 >

怀孕到哪里建卡?建邺区的(南京)

时间:2012-02-06 12:42来源:家在东北 作者:海魂 点击:
我表妹怀孕七个月了,昨天检查的时候医生说要去建卡,说有这个卡以后分娩的时候医院才会接收,她是住在建邺区,但是不是南京人,应该在哪里去建卡啊,是什么卡啊? 去妇幼保健医院,建邺区有妇幼的分院,在新城市广场和教育电视台的路口往白云亭方向大约200米就
我表妹怀孕七个月了,昨天检查的时候医生说要去建卡,说有这个卡以后分娩的时候医院才会接收,她是住在建邺区,但是不是南京人,应该在哪里去建卡啊,是什么卡啊?
去妇幼保健医院,建邺区有妇幼的分院,在新城市广场和教育电视台的路口往白云亭方向大约200米就是.

白下区延龄巷街道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南京莫愁路天妃巷123号
025-
周一~周五8:00~17:00

到你暂住地的社区医院,好像还要有些证明的,如果你有单位就是单位头胎证明,如果没工作好像还要到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头胎证明的,没工作这个就比较麻烦了!

来宁人员应当自到达本市之日起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简称《婚育证明》)验证手续。

  申请办理《婚育证明》验证或者复验的来宁人员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婚育证明》。属于怀孕妇女的,还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内生育第一个孩子或者再生育的证明材料。

  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收到《婚育证明》查验申请后,对于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查验完毕,并与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实施合同。验证合格的,在《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中加盖验证合格章,并注明查验日期;验证不合格的,应当责令其限期重新办理《婚育证明》或者补办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并在其《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中注明情况。

  验证合格的来宁人员,应当每年办理一次复验手续。来宁人员应当于初次查验或者前次复验满一年后的30日内办理《婚育证明》复验手续。


就去妇幼保健医院建卡
只有建卡以后医院才会让你分娩
这个卡就是在怀孕期间做健康检查的记录
具体情况去医院看看

 妇幼保健院,在省中医院对面,南京五中旁边,离建邺区不远的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