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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户籍宿迁顺河,妻子户籍安徽芜湖,职工婚育证明格式。2011年3月11日在宿迁登记结婚。为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妻子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我们已准本齐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村里出具的婚姻证明;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4、妻子身份证及户口本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我们在上海做小生意妻子现在已是6月身孕回去7个小时的车路上又颠簸所以我把材料交给我爸爸代办理 前往顺河镇办理,计生工作人员总是以"必须我们自己去办理"为由推脱。想咨询一下,是我们提供的材料不全?还是违反了相关规定?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办起来这么难? 我妻子的哥哥安徽芜湖人嫂子江苏盐城人他们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时候只寄二人2张照片去安徽爷爷就办好了,为什么我材料如此齐全就是不能办呢?由于妻子已是6月身孕希望可以早点回复我。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