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证和失业保险手册是不是同一个证件?(昆明的进)
时间:2012-02-09 17:43来源:兰色海洋 作者:真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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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请问在昆明如何申请补办失业证。我需要办准生证了,结果怎么也找不到失业证,只有个蓝皮的失业保险手册。 回老家才可以办 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和实施以来,许多用人单位面临着给单位员工重新办理用人合同等相关手续。这就需要员工或是新就业的
如果不是。请问在昆明如何申请补办失业证。我需要办准生证了,结果怎么也找不到失业证,只有个蓝皮的失业保险手册。
回老家才可以办
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和实施以来,许多用人单位面临着给单位员工重新办理用人合同等相关手续。这就需要员工或是新就业的人员需要办理失业证,因为办理相关手续大部分人都不太理解,记者向有关人员了解办证的具体程序公布。 相关人员可以到所在社区办理《失业证》申办《失业证》须持以下证件:1.户口簿(包括有“户主姓名”和“户别”内容的首页、本人部分)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本人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需要持有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失业人员介绍信及复印件);4.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失业证》的办理是免费的,城镇失业人员持上所述证件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申请人填写《城镇居民〈失业证〉申请审批表》,由居委会上报材料,经过审核后,盖章发证。一般可以即办即拿 |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市迁移户口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关系和档案转出手续。并持《北京市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迁入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后,在迁入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向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的,持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求职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的,持《户口迁移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求职证》。
三、失业人员从事自由职业的,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后,持《身份证》、《求职证》、《失业保障金领取证》和《就业登记卡》。
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离开企业时,本人欠缴以及企业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下岗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手续。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相对集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接续和缴费手续。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原有的社会保险关系;在下岗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由保管其档案的单位和部门代其办理申请退休手续。所以,您千万别忘了及时续缴社会保险 |
| | 一、什么是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目前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社会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三、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对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四、单位如何参加失业保险? 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自办理地税缴费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复印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到嘉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领取相关表格。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填好表格送登记机关审核、开户,领取《职工失业保险基金缴纳证》。 参加失业保险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书复印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失业保险基金变动申报表》、《单位参保人员变动情况表》。 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参保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嘉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五、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征缴实行双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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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证和失业保险手册会注明你失业的原因和不可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情况。凭失业证还可以享受失业人员免费培训和职业招聘洽谈会。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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