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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条件及程序

时间:2012-02-26 12:22来源:须弥夜阳 作者:唐僧姐姐 点击:
一、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在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城市市区或者乡(镇)行政区域的,同一县(市)相邻乡(镇)除外;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的;(N^'W'X-w3v6t,l4i
一、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在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城市市区或者乡(镇)行政区域的,同一县(市)相邻乡(镇)除外;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的;(N^'W'X-w3v6t,l4i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同时外出且共同居住的,可同持一个《婚育证明》。

二、流动人口未办理《婚育证明》,但婚育信息完整准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现居住地办理《婚育证明》:

(一)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e;[,Z-y,z!o-o'x)h

(二)有稳定职业、住所一年以上;

(三)已采取绝育措施。

三、现居住地对未持《婚育证明》和所持《婚育证明》超过有效期的流入人员,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回户籍地补办或换证。在限期补办或换证期间,现居住地可为其办理临时性的《婚育证明》。限期补办期限和要求,应当在临时《婚育证明》内标明。;S/J(O!j+JF

四、《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委托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z%S5J$O4Z8L#w{8C

发证机关对符合办理《婚育证明》条件的人员,应当即办理。

五、《婚育证明》由户籍地发放的,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3年。

《婚育证明》由现居住地发放的,婚育证明格式。在发证机关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3年;已采取绝育措施且在省内流动的,有效期为5年;临时证有效期为6个月。

六、办理和换发《婚育证明》,实行免费。8^)?#L#o7b/d*J-R-B

七、公民申请办理《婚育证明》,应当提交下列材料:8r5f6Y6}6|,g)V!u:o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X+`(?'N5x

已婚育龄妇女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情况证明。

八、《婚育证明》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有效。6YR-](O/QYf4A2f;Y

九、《婚育证明》由持证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转让或涂改。《婚育证明》丢失或者严重损坏的,须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并注销原《婚育证明》。$l6M,L|4}

十、持证人在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应当到现居住地交验《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

查验《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9`+};[#N5Q6j1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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