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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即未婚证明)申请办理

时间:2012-03-02 18:21来源:丶Slemi 作者:高建一 点击:
本帖最后由寂灭的美丽于2011-8-3123:30编辑 办理事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办理 受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 收
本帖最后由寂灭的美丽于2011-8-3123:30编辑

办理事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办理

受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办理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第七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你看婚育证明格式。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

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成年育龄妇女持近期免冠登记照及相关证件到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育龄妇女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办理要求:对材料齐全、经核实信息准确无误的,及时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婚育证明怎么开。应一次告知办理《婚育证明》所需全部材料。

实施机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为方便群众,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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