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问题的化解不是一个“禁”字就能解决,“禁”无非就是用罚款和拘留的惩罚措施,每到夏收秋收时节,市、县、乡、村全动员,糖尿病的中医食疗。开各种会强调“禁”的重要性,乡镇政府组织公安、民兵联动“执法”,一旦发现秸秆焚烧的,严肃查处,罚款从200元到1000元不等,有时还对焚烧者予以拘留。其实从法律层面讲,这种惩罚措施本身就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其实糖尿病如何食疗。从目前的法律看,还没有法律规定烧自家秸秆的构成违法的。尽管来说,农民焚烧秸秆确实对环境、对交通有影响,但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未直接将这种行为列入治安管理与处罚的情形中去。可在许多地方,政府、公安机关为什么还要对此“有胆量”进行查处呢?可能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明确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学会职工婚育证明格式。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如果当地人民政府以决定或命令的形式对焚烧秸秆或者防火期间野外用火的行为进行明令禁止,公安机关就可以以政府令为前提,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为依据,对焚烧秸秆或者防火期间野外用火的行为进行查处。可每年都会有夏收和秋收,这一定就构成紧急状态吗?令人不无怀疑。所以当惩罚措施本身就先天性法律基础不牢,它的执行力可想而知了。在实践中,即使公安、民兵大刀阔斧抓焚烧,最后能真正得到惩罚的焚烧者还是很少的,大多都是不了了之。所以惩罚是行不通的,禁止解决不了秸秆的出路问题,何况你政府的禁止政策本身也没有给农民解决秸秆明确的出路问题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