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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采矿权可以依法出让。出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原审批登记部门批准: (一)采矿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二)采矿权属无争议; (三)已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一)未取得许可证擅自进行探矿采矿的;超越批准范围进行探矿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 (二)擅自进行滚动勘探开发、边探边采或者试采的; (三)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 (四)不依法备案、报告有关情况,超计划开采或者弄虚作假的; (五)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 (六)已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勘查作业完毕后未恢复土地原貌,未消除安全隐患的; (七)不按期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等依法应当缴纳的费用的; (八)非法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职工婚育证明格式。第三十七条 阻碍矿产资源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矿产资源行政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http://www.hnfzb.gov.cn。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