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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精神病人的婚育
一对中年夫妇向我诉说,他们的女儿患了精神分裂症,治愈已有1年,现在她已经到了婚嫁年龄,他们想了解精神病人的婚育问题,我作了详细回答。我觉得这对夫妇提出的问题极具代表性,现在我把我们的谈话内容整理出来,献给《家庭》杂志的读者。 问:有人说得了精神病以后就不能结婚了,可我们看到的情况并非如此。像我们单位有一个职工以前得过精神病,现在病好了,医生为他开了一个疾病证明后他就结婚了。我们想请教一下:患过精神病的人能否结婚? 答: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病人作具体分析。精神病的种类很多,一般来讲,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下列病人不宜结婚:(1)精神病人在疾病发作的间歇期未经过治疗者;(2)患精神病预后不良者;(3)具有类似精神分裂症症状、久治不愈的癫痫患者(这些病人的精神症状大多表现为各种类型的妄想和幻觉,常伴有一些智能障碍,病程中会出现精神运动性发作、大发作、癫痫情绪障碍或性格障碍);(4)由于染色体畸变和遗传性代谢缺陷所引起的智力缺损者。也就是说,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患者在发作期间或症状未彻底缓解时以及上述所指的癫痫和智力低下者,是不宜结婚的。而神经症,无精神症状、发作不频繁的癫痫,非染色体畸变和遗传性代谢缺陷所引起的轻度智力减退者,是可以结婚的。如果是精神分裂症或躁狂抑郁症患者,经过治疗已经痊愈,或者精神症状缓解已有一段时间,也可以结婚。不过,在结婚前应先去当地省、市或县级精神病院请有经验的医师做病情鉴定,出具"可以结婚"的疾病证明,才能去有关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问:有些人是因为失恋受刺激才发病的,听说这一类"花痴"、"单相思",只要为之找个对象"冲冲喜",结婚以后,病就会不治而愈,这种说法对不对? 答:人们常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有些属于功能性的慢性疾病,遇到心情愉快时,可能会使大病"变成"小病。但对精神病来讲,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所谓的"花痴"、"单相思",这仅仅是民间的一种俗称,在精神医学中,这种情况统称为性色彩症状。性色彩症状仅仅是整个精神症状的一部分,它可继发于幻觉、妄想和思维障碍,这种症状可见于多种精神病。"冲喜"既治不了"标",更治不了"本",所以,"冲喜"是不可能"冲好"精神病的。即使是由失恋引起的心因性精神病,"冲喜"也未必能冲得好。因为您为之介绍的朋友,并非病人昔日的"心上人",弄得不好,病人会触景生情,反而使病情加重。正确的做法是,病人经过治疗,疾病治愈后,才可以谈情说爱、建立家庭。 问:许多人都说精神病会遗传,此话当真? 答:是的。精神病是有遗传的。有人作过调查,精神分裂症患者父母的患病率为33.21‰,兄弟姐妹为30.10‰,叔伯姑舅姨为13.54‰,(外)祖父母为12.66‰;第一代堂表兄弟姐妹为6.24‰,叔祖父、伯祖父、舅公、姨婆为6.24‰;第二代堂表兄弟姐妹为4.2‰,堂叔伯与表舅表姨为3.62‰;而一般人群的患病率仅为0.98‰。父母一方患精神分裂症,其子女的发病机率为16.4‰;若父母都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话,其子女的发病机率则高达392‰。这些数据充分说明精神病是有遗传性的,而且血缘关系越近,亲属的患病率越高。根据上述数据,从优生角度和患者健康来考虑,精神病患者尤其是女性患者(一旦怀孕、分娩或哺乳,旧病容易复发)婚后还是不生育为好。如有需要,当病人病情稳定后,经过精神科医师的鉴定,可考虑领养一个孩子,这样便可与正常人一样享受到天伦之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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