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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们,有外地人口在广州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吗? 郁闷死了,说在户口所在地办,回老家办,说我嫁了人,办不了,去男方家办,我不知道婚育证明怎么写。男方家说户口没在那边,不办,户口地办。把我当球踢啊。 我现在在广州天河棠下,我想问,能在广州这边办理吗?我大着肚子回去太不方便了,跪求啊!各位,指点指点啊。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其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1)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核实,流动人口的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4)已在现居住地购买住房的,并办理《住房产权登记证》的。 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仅在*机关所在县(市)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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