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法解析: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时间:2011-11-29 11:59来源:冰叶心语 作者:住房公积金痴人 点击:
劳动法解析: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颁布时间】 2011.05.31 【来源】 【栏目】 劳动法释义 【关键词】平等 就业 权利 男子 享有 解析 妇女 劳动法 录用 或者 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
劳动法解析: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颁布时间】 2011.05.31

【来源】

【栏目】 劳动法释义

【关键词】 平等 就业 权利 男子 享有 解析 妇女 劳动法 录用 或者

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1)如何理解"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9/5)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其实解除劳动合同。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相比看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本条中的"平等的就业权利"是指劳动者的就业地位、就业机会和就业条件平等。
  本条中的"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具体规定在劳动部颁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中。

共1页 当前为第1页

上一篇:

下一篇: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