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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于2008年7月31日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出资,已经治疗痊愈。鉴于乙方个人原因,主动向甲方提出辞职。现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确认:在乙方工伤医疗期间,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工资等。 二、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并妥善办理完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全部工伤赔偿,共计人民币元。 三、甲方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停止社会保险手续。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其实解除劳动合同书。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益。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已经结清关于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加班费、工伤补偿等所有债权债务,双方已经没有任何的经济关系。 五、乙方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并保守其所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因侵权或泄露商业秘密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参考来源: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