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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证明书是法律明文规定必须及时出具的,在不及时出具的情况下,单位应该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不要告诉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什么的,因为劳动者已经投诉过了,劳动监察也给劳动者出具了情况反映属实的证明,遗憾的是劳动监察并没有为此去查处违反劳动法的不良单位,致使劳动者的合同解除证明书在合同解除14个月后才拿到手。 请人劳局详细答复一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需要转交相关科室,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jiechulaodonghetong/2012/0202/444450.html。将在近期答复您,请耐心等待,谢谢! 就你提出的问题详细解答如下:《劳动合法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不及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本贴咨询的主题:有什么损害?需要赔偿什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