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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公司有名业务员去年八月份和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是今年上个月他自己主动提出辞职,这个月本来社保应作减员,可是因为应付社保普查,没有做她的减员处理。你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他之前工作很认真负责,老板就多付给他一个月的工资。鉴于社保没做减员的事情,他本人本月的社保费用,老板说从他多发的一个月工资里扣除。我现在做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证明书,不清楚是终止还是解除?另外,解除或者终止日期是今天还是上月他辞职的日期? 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证明书里,能否这样写,"员工*因个人原因,向我单位提出辞职,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年月日。"可以这样写吗? 1.最好不要开 2.开了,建议写成离职证明书 3.离职时间写本人提交辞职日期 公司可以给他开在职证明,写明在公司工作的起讫时间就可以了.那就不涉及什么离职原因了. HR经理常面对劳资纠纷和经济补偿,尤其是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者的智商和法商都大幅提高,轻则跟你咬数,动辄上劳动局,也因此资方不可能再如以往一样.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