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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我们签的合同是一年一签 现在还有半年的合同期 我不想干了

时间:2012-02-15 20:49来源:喜洋洋 作者:frances 点击:
我是2004年进的公司,可是到了2009年公司才给交的养老保险《其他的险种都没交》 2010年才给交全五险一金。现在我不想干了已经提出申请了,可合同还有半年。请问按正常法律法规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可以索赔吗? 你好,你可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
我是2004年进的公司,可是到了2009年公司才给交的养老保险《其他的险种都没交》 2010年才给交全五险一金。现在我不想干了已经提出申请了,可合同还有半年。请问按正常法律法规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可以索赔吗?
你好,你可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单位未依法为你交纳社会保险。你可以向公司索赔,即要求公司支付单位应缴纳而未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并且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工作超过半年的补偿金按一个月计算,解除劳动合同。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续签劳动合同协议书。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提前交了辞呈,批了就可以走了!这种情况是没赔偿的!
用工合同和你的保险是2回事,建议你到法律网站问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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