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该不该扣税?,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不通知工会 程序违法了,解除行为无效 解读:《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虽然喻女士此前签订的保密协议书实质上是竞业禁止约定,但因为原单位并没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她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她不用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5 东莞市经济贸易总公司 471,677 471,677 30 日,解除限售 1、人员方面,公司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完全分离,不存在“两个牌子,4)根据公司与东莞市经纬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高速公路养护及中、小型维修工程合同协议书》, 张国军诉三和盛公司劳动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张国军诉称:2006年8月1日,被告招收原告为企业职工,但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7月1日,被告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按照原告的劳动时间、协议书约定工资被告应支付原告经济赔偿金3600(1200×1.5×2)元。想知道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因被告在2009年1月、2月份未实际工作, 保安医疗期满被解除合同 单位需支付半年“医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的 截至本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前述借款已经归还,股份质押已解除。 年8 月12 日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就公司在前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偿还义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2009年3月中旬,该物业公司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内容为“因2009年2月6日,公司向戴某、周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决定从2009年3月9日起,公司解除与戴某、周某的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公司决定在戴某、周某妥善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后, 解读7大劳动焦点:解除合同不通知工会,无效!,2008年,城建四公司因重组改制裁员,与孙某等310名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领取经济补偿金协议书》。随后,城建四公司和310名员工进行了协商并解除了劳动合同。在对这310名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上,城建四公司一次性支付了几千至几万元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员工们发现,公司对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计算并不准确, 310名下岗工人获赔300余万,在与和光商务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同时,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参与和光商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议案》、《签署<重组框架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书>的议案》、《同意为本次交易出具有关文件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公司与小张签订了解除劳动 合同协议书,其中约定:即日起,公司与小张解除劳动合同,等小张办完离职手续后,公司按国家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 补偿费。 Fj*J*p 但公司最后在给小张结算4个月 工资用做经济补偿费中,却扣除了个人所得税,这让小张感到不理解。 &%ci#I6f 说法 +gF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