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律师谈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操作实务,
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才提出补办相关手续,但是员工却提出赔偿要求,企业风险非常大;那么企业该如何做,才确保规避上述败诉风险 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是否构成非法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
劳动合同风险防范培训(慈溪班), 销,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2007年底王小姐所在的部门整体出售。听说解除劳动合同。2008年1月3日王小姐的主管告诉她,部门已经不存在了,她 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公司不再考虑与王小姐续签,并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此通知书中明确约定 的终止时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 你好,新劳动法规定,合同存续期间要求辞职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但试用期内没这么严格,提前 3 天通知就可以但公司人事部门以现在订单多人手少为由拒绝了员工的离职申请,要续签劳动合同,并表示,如果强行离职将不退还押金。请问 新《劳动合同法》下的劳动争议问题全解、典, 实在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但也必须经过与劳动者协商这一环节。同时,单位也应当留意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变更不具有变更的法律效力。 2.合同期限短,草率续签劳动合同 不少单位喜欢 合同到期不续签 单位也应给补偿, 广州企业法律顾问谭卿朝律师提醒您:在合同到期前 30 天及时了解员工是否续签的意愿以及其他意向,综合考虑企业的情况,如果需要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并固定有关证据。并及时安排工作交接和财物保管事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