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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篇报道《邓建国与90后嫩模结婚众星出席豪车曝光》,说的是"52岁影视大鳄邓建国终于迎娶了19岁的广西姑娘黄梓琪"。邓建国是什么人物,咱属业外人士,不太知道,老夫少妻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之所以引起我注意的是"迎娶了19岁的广西姑娘",并且文内还写道"黄梓琪出生于1991年,目前还不满20周岁,生于广西来宾县一个小山村,5年前认识邓建国时的她在广州一个酒楼打工,当时,邓建国常去那家酒楼吃饭,发现小黄"身材高挑、大大的眼睛、圆脸蛋",就认她做干女儿"。对比一下办结婚证的手续。 由此看来,邓建国是迎娶了不满20岁的干女儿。娶干女儿也没什么稀奇,最多是有心理不健康的嫌疑(建议看看心理医生,是不是有心理变态倾向,因为非要自己已经把她当成女儿的人结婚,总不是正常人的举动),叫我疑惑的是"不满20岁",要真是这样,此婚姻涉嫌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当然,邓建国也知道,所以记者写道"由于新娘子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邓建国和黄梓琪决定"先摆酒,再扯证",等黄梓琪满了20岁再去领证。此外,黄梓琪的父母昨天并没有出席婚宴。" 如果领证,那一是没人敢发,因为女方不到结婚年龄,即使敢发,那叫我们这些喜欢挑毛病的正好抓个死证。 现在的问题是:一、不领结婚证办婚礼,算不算事实婚姻,这样的婚姻,女方不到结婚年龄是否违法? 二、"5年前认识邓建国时的她在广州一个酒楼打工,当时,邓建国常去那家酒楼吃饭",说明黄梓琪在酒楼打工时的年龄只有19-5=14岁左右,如果属实,该酒楼是雇佣童工!有关部门是不是该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