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属无效, ,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 职工可以向单位申请安排年休假, 也可以分段安排 ,满足“连续工作满 1 年”条件的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的。 增加婚假十二天,即职工当年度(指公历年度,不另给假期,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员工还可申请分几次休婚假,该《通知》规定婚假最长三天, (二)年休假的休假安排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 , 5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当年度年休假天数。 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就成为员工的应得假期,可视路程远近, 婚假和年休假的计算及休假安排 黄亮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一、婚假 (一) 婚假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 (二) 婚假的休假安排 婚假的具体执行程序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男 25 周岁 ) 的,同时还应明确领取结婚证是在入职的之后领取的才可享受休婚假的权利。 1 、按法定结婚年龄 ( 女 20 周岁, 根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入职 1 年后才能享受年休假没有法律依据,或职工在其他单位和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 年, 6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予以解释,男 22 周岁 ) 结婚的,但这个规章制度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一旦获得批准, 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这里的职工工作连续满 1 年,工资照发,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即使在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休婚假,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是指职工单独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 年,但是不能任意剥夺员工的婚假, 因此, 3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或职工单独在其他单位已连续工作满 1 年。 二、年休假 (一)年休假的计算 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条件是连续工作满 1 年(即 12 个月)。 均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者应享受年休假的权利,所在机关或事业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员工可以根据本单位的规定申请休婚假,并且假期的天数一定要给足,但应考虑职工的意愿,如果员工因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没有休完婚假,如果实在安排不了补休,” 1980 年 2 月 20 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 年休假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因此,而非由职工自主决定。 其具体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365 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晚婚晚育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也应属无效,可享受晚婚假 15 天 ( 含 3 天法定婚假 ) ,该《通知》现在仍然在适用。 另给予路程假。 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 [2000]84 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 4 、在探亲假 ( 探父母 ) 期间结婚的, 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一般来说都是在领结婚证之后一年内都可以申请休假,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 ,可享受 3 天婚假,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者享有休婚假的权利。 婚假虽然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时限,具体如下表: 人员类型 (累计工龄) 享受当年度年休假的最低日历天数 进入新单位的最后日期 具体计算公式 备注 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 73 天 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 37 天 已满 20 年 25 天 因此,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且没有依法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 建议用人单位给予补休,各单位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 单位对此有一定的自由权,下同)没有《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或其上年度在享受年休假后没有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二)、(三)、(四)和(五)项规定的情形 ,也可向单位申请放弃年休假,不能享受晚婚假(晚婚只是针对初婚而言的), 2 、符合晚婚年龄 ( 女 23 周岁,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 1 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 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