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场大风刮倒铁门致门卫死亡 用人方拒赔 “父亲是在工作中死亡的,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应承担责任。”11月28日,杜荣洲说。8个月前,其父杜新明应聘到一家单位工作,上班才两周,还没签订劳动合同,就在工作中致伤身亡。围绕着父亲究竟在为谁工作?谁该为父亲的死亡负责?杜荣洲一家四处奔波诉讼,劳动仲裁、一审判决、二审对方上诉…… 11月28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受理此案的乌市天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了解到这起案件。 ●工作两周出意外 “如果父亲不到这家单位上班,也许就不会发生意外。”杜荣洲说。3月16日,现年56岁的杜新明应聘到乌市天山区一家货运服务部做门卫。3月30日早晨7时许,杜新明在关单位的大铁门时,不幸被随风刮倒的铁门砸倒,送往医院后被诊断为重度颅脑外伤,经手术治疗后,病情依然危重。.4月13日,该单位与杜新明的长子杜荣洲签订了赔偿协议,先为杜支付3万元医疗费。 “父亲是重度颅脑外伤,天天躺在重症监护室里,3万元很快就用完了。迫不得已,我们又找到父亲单位。单位说父亲没和他们签订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没必要继续支付医疗费。”杜荣洲说,无奈之下,他找到了天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确定劳动关系。 ●乌鲁木齐律师援助找证据 “该单位没有和杜新明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他申请缴纳社会保险费。”天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说,6月22日,经仲裁委查明,杜新明在关大门时导致受伤的确属实,该单位总共支付83000元。仲裁中,杜新明工作单位当庭表示,杜新明和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既没劳动合同,又没社会保险,杜荣洲该如何证明杜新明和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此时,乌鲁木齐律师康伟为杜荣洲提供了法律援助代理此案。当庭提交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到的工资支付凭证等有效证据。最终,天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杜新明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一审判决门卫赢 乌鲁木齐律师康伟说,待劳动关系被终审认定之后,他将继续为杜新明打下一场官司。杜新明是在工作中死亡的,按照因公死亡的标准来计算,用人单位需要付杜新明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资等相关费用共计465864元。 还没有等来最终的好消息,8月23日,杜新明医治无效死亡。对于仲裁委的判决,用人单位不服,并上诉到天山区人民法院。今年9月底,天山区人民法院一审维持仲裁委裁决,认定杜新明和这家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又将此案上诉到乌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