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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加艳律师解读新工伤保险条例变化(续)

时间:2011-12-07 17:52来源:为爱之阳 作者:玮格格 点击:
12、提高了一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旧《条例》第33-35条、新《条例》第35-37条) 【解析】新旧《条例》一次性伤残补金助金标准比较:一至四级增加3个月本人工资, 租赁合同 。五至六级增加2个月本人工资,七至十级增加1个月本人工资。详细如下表

12、提高了一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旧《条例》第33-35条、新《条例》第35-37条)

【解析】新旧《条例》一次性伤残补金助金标准比较:一至四级增加3个月本人工资,租赁合同 。五至六级增加2个月本人工资,七至十级增加1个月本人工资。详细如下表:

一次性伤残补金助金标准(个月)

旧《条例》新《条例》增加数

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级24个月27个月3个月

二级22个月25个月3个月

三级20个月23个月3个月

四级18个月21个月3个月

五级16个月18个月2个月

六级14个月16个月2个月

七级12个月13个月1个月

八级10个月11个月1个月

九级8个月9个月1个月

十级6个月7个月1个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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