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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盗窃罪律师50岁网姐21岁网弟联手盗号(附图)

时间:2012-01-29 05:05来源:风骨清扬 作者:乖女儿 点击:
青岛盗窃罪律师50岁网姐21岁网弟联手盗号(附图) 眼馋网友的五位数QQ靓号,21岁的男子谢某便求教50岁的网友大姐王某,想黑进账号里一探究竟。谢某进入QQ邮箱后不禁狂喜:邮箱里竟有几十个无敌联众号。QQ号的主人发现被盗后,两人开始了一场你挂失、我解挂的网

青岛盗窃罪律师50岁网姐21岁网弟联手盗号(附图)

眼馋网友的五位数QQ靓号,21岁的男子谢某便求教50岁的网友大姐王某,想"黑进"账号里一探究竟。谢某进入QQ邮箱后不禁狂喜:邮箱里竟有几十个"无敌"联众号。QQ号的主人发现被盗后,两人开始了一场"你挂失、我解挂"的网络暗战,谢某为取胜,甚至用对方邮箱里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制的手机卡,让对方一败涂地。但去年5月,民警的到来让王某和谢某傻了眼。近日,市北法院审理了该案,谢某、王某盗窃虚拟财产案涉值6万余元,数额巨大,均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各处罚金10万。这是岛城法院宣判的"网络盗窃"第一案。

小弟偷靓号求助网友大姐

谢某,男,今年21岁,无业,对网络有几分精通;王某,女,今年50岁,是网络产品个体经营者。

去年3月,谢某起名"猪猪理财",通过QQ聊天和起名为"楠楠理财"的王某认识,两人聊得十分投机。去年4月,谢某在网上和北京联众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孙某在网上加为好友,因为有共同话题,两人很快就无话不谈。孙某却没想到,谢某通过聊天,已经把他的个人信息记在心里。

一天,谢某和王某聊天时说起来,孙某的QQ号是五位数的,而且数字有谐音,相当不错,里面说不定有"好东西",他很好奇,想进去看看究竟。王某回复,如果你真想进去看看,那我就教你,其实很简单。

划走"财付通"金额盗联众号

根据王某的教授,谢某通过QQ账号申诉的形式,将孙某的QQ邮箱挂失,然后重置了密码,进入了孙某QQ邮箱的财付通。孙某在财付通里一看,里面存有3000元的金钱数额,兴奋之下接着将其转到朋友的账号上。随后,谢某用其中的500元买了联众号,先在游戏里驰骋一番,玩了个痛快。

回过头来,谢某继续查看孙某QQ邮箱,里面的好东西让谢某狂喜,在邮件里有"7、81、◆"等27个联众公司渠道销售账号,"9、JQ、QJ、996"等至少48个联众公司渠道外销售账号QQ号。谢某赶紧弄走了不少,还把部分QQ佳号送给王某,以示感谢。

"你挂失、我解挂"网上交锋

孙某本是网络产品销售者,发现自己财付通里的3000元金额被划走后,知道遇上了"黑客",随后马上采取措施,将财付通冻结。谢某见到转出来的3000元只花了500元,剩下2500元成了"死钱",于是继续求助王某。"老谋深算"王某点拨谢某,要解封很简单,她进过谢某的QQ邮箱,里面有其身份证复印件,可以拿复印件到到电信公司,复制孙某的手机号,用手机号申诉解封。

找到破解之道后,谢某便通过朋友从电信公司里办出了孙某的手机号,随后将财付通解封。王某还指导谢某,为防止孙某有所动作,要赶紧将其QQ邮箱里的邮件全部转移出来。根据王某指点的"邮箱搬家"功能,谢某将孙某邮箱里的优质虚拟账号腾空。

刚卖出两个QQ号就被抓获

谢某得到孙某邮箱里的联众号后,根据王某的指导,对偷来的账号挨个改密码,在此期间,孙某也在"捍卫"自己的财产,账号是"你顶上来、我顶上去"。因谢某早已在聊天时得到孙某的一些个人资料,所以在账号客服申诉的过程中毫不逊色。

占有这些账号的谢某自己玩爽了,又想卖出去几个,但由于孙某在群里说账号被"黑",所以网友们也不敢买,只有一个网友从谢某手里买了2个QQ号,但知道是偷来的后,将谢某好一顿骂。

去年5月,当谢某用着联众号玩得起劲的时候,民警赶到家中,将其抓获。王某也于去年7月被警方抓获。

盗窃虚拟财产判处十年刑

法庭上,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但王某和谢某均对起诉书有不同意见。

谢某称,起诉书上的"9、027"等账号他并未见过,系王某教其盗窃,然后他盗完号后将密码给了王某。王某辩称,联众号及财付通是她教授谢某的,但谢某盗窃QQ号的方法并非其传授,另外,她已于6月底将谢某盗窃的联众游戏号还给了孙某。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供公安机关委托青岛市价格认证中心价值鉴定,两被告人27个联众公司渠道销售的产品价值认定为元。

市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挂失密码等手段,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进入被害人孙某的邮箱,盗窃孙某财付通内的人民币3000元及邮箱里的联众渠道销售账号,盗窃价值共计元,共计盗窃数额价值元,数额特别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谢某犯盗窃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两人均并处罚金十万元。据了解,两被告人已上诉。

解读一

虚拟财产算不算"财产"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的辩护人提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是否以盗窃罪论处,法律规定尚不明确,网络虚拟财产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上,各地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各有不同,本案起诉书上认定的犯罪数额证据不足。所以,由于本案行为对象为网络虚拟财产,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以及财产价值如何确定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审理此案的市北法院刑事审判庭田怀安副庭长认为,盗窃罪的侵犯对象是公私财物,公私财物能够被控制和占有并且具有一定的经营价值,网络虚拟财产与有形财产一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具有财产属性,属现行法律,包括《刑法》的调整范围。网络虚拟财产不仅能够满足网络运营商或游戏玩家的某种需要,可以给网络公司带来效益,而且它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凝聚了权利人的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是财产的一种形态。联众渠道销售账号具有确定性、可直接支配性、唯一性的特点,玩家购买或使用需支付一定的QQ币或直接支付现实货币,具备盗窃罪中公私财物的基本特征,可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故其辩护人关于网络虚拟财产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财产"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根据刑法及相关规定,犯盗窃罪,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是指盗窃数额6万元以上。因两被告人没有法定的从轻情节,故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解读二

虚拟财产价值如何认证

采访中岛城的律师对此案的判决也分为正反两方,但均认为,此案中账号以什么样的标准认证为元,数额关系着量刑幅度,至关重要。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表示,现在对有形财产的认证已经比较成熟,但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如何认证,律师们代理这样的案子也很棘手。

记者随后采访了青岛市价格认证中心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公民的财产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网络虚拟财产应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虚拟财产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其是具备价值的。从法律对财产的定义来看,虚拟财产应得到保护,网财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真实财物付出、市场交易,网络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

目前财产价值的认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市场比较法,前提是市场上有比较的东西,通过比较能得出财产的价值;一种是成本法,根据持有人取得财产的劳动付出,评定财物价值。此案中虚拟财产的认证,是结合这两种方法。通俗的讲,是根据北京联众公司游戏账号在出售时的原始价格,再结合销售商在营销过程中付出的成本和费用,最后认证出了这个数字。

记者调查

盗号遭遇不鲜见多数人不太计较

3日,记者在银川西路动漫产业园采访,20多名采访对象中有6人有QQ号被盗的经历。24岁的丁文平告诉记者,QQ号千万不要"弄得太好",空间里有金钻或者有QQ币,被"黑"就很难找回来了。"QQ号丢了可以通过申诉找回来,客服会让你填写几个你在申请QQ号时写过的问题。"李艳以自己的经验提醒,一定不要把这些问题向网友透露。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诸如QQ账号、游戏账号、虚拟币、游戏装备,大家都尽量小心地管理,但一旦被盗,大部分人都不会太计较,如果不是价值过大,丢了就丢了。

专家观点

该案有借鉴意义传统观念应改变

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莉认为,法律界对于该案判决结果不免有一定争议,有些市民可能认为有些重了。但事情需要从两方面来看,传统观点可能认为虚拟财产盗窃不像实物财产,被判刑有些难以接受。但虚拟财产也凝聚了持有者的劳动,被窃取之后同样遭受了损失,所以传统的观念应该转变。

孙莉认为,市北以盗窃罪判此两被告人实刑的案例,对于本市小范围内的司法机关如何定性、审判虚拟财产被盗案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如果此案在被告人上诉后,市中院的判决结果可能更有影响力。

相关案例

案例一:2006年,被告人颜某盗窃他人"大话西游"网络游戏装备非法获利3000元,被广州市中院判处犯盗窃罪,单处罚金5000元。

案例二:2007年,金某等十被告人盗窃他人QQ号转卖,价值.55元。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判处其犯侵犯通信自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余被告一年至6个月不等。

案例三:2007年,被告人林某盗窃他人存放于电子邮箱内域名价值元。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判处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例四:今年四月初,北京海淀区对盗窃联众币案值超过6万元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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