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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艾某盗窃罪累犯判刑一年--起诉内容属实的小案子律师也要认

时间:2012-01-29 05:09来源:北风一路 作者:驯马人 点击:
盗窃罪艾某盗窃罪累犯判刑一年--起诉内容属实的小案子律师也要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下) (接上百度发文有字数限制,一次发不出去,只得分两次发) 控辩交锋: 法院开庭时,到了辩论阶段,都是让被告人现为自己辩护,然后再让律师辩护。本案也是一样。 被告为自己辩

盗窃罪艾某盗窃罪累犯判刑一年--起诉内容属实的小案子律师也要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下)

(接上百度发文有字数限制,一次发不出去,只得分两次发)

控辩交锋:

法院开庭时,到了辩论阶段,都是让被告人现为自己辩护,然后再让律师辩护。本案也是一样。

被告为自己辩护时说:"那天夜里我一觉醒来,发现没有烟了,是在难受,我是想去超市买烟的…"

法官马上打断被告的话:"有半夜两三点钟去超市买烟的吗?你买烟带着铁棍和编织袋干什么?你一宿要

抽21条烟吗?"

被告语塞:"我没有的说了。还是让律师说吧。"

律师辩护和被告人自行辩护大不相同。

控辩双方争议焦点:

第一个论辩焦点:如何理解累犯从重处罚?

控方:被告人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辩方:被告人是累犯,是客观事实,没有可辩的。对被告从重处罚,应当依法从重,即在法律范围

内从重。被告人盗窃数额不足两千元,刚够盗窃罪的起行标准。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由于被告人是累

犯,不能判处缓刑,这就是从重处罚了。不能再次从重。从重处罚不是在盗窃罪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只

能在盗窃1800元应当量刑的范围内从重。

第二个论辩焦点:盗窃数额以什么为证据?

事主报案,失窃数额为7800元。被告人承认的盗窃数额为1800元。盗窃数额如何认定?

辩方:认定盗窃数额必须依靠证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事主报案失窃,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用铁棍撬开窗户,砸碎玻璃,

进入超市行窃,有现场勘查笔录可以证实。被告人从超市窃走了多少物品,没有证据证明。想知道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没有证据证明

的事情不能作为判刑的依据。事主说失窃物品价值7800元,被告人说他只偷了1800元的物品。无证据证明

失窃数额的情况下,按起获的赃物及价格认证中心鉴证报告书认定的数额为依据认定。这有利于有利于

被告。法院只能按照有利于被告原则认定艾某某盗窃数额为1800元。

第三个辩论焦点:.预审中提到起诉书中没有提到的事情,不在法庭调查的范围。

控方: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控方出示的证据中有一份公安机关的办案记录,学习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zhapianzuidegouchengyaojian/2012/0104/286232.html。称:"艾某被抓获后经

过两天的突击审讯和攻心战术,最后被迫认罪"。

辩方:辩方指出:这一证据是不真实的。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证实艾某从第一次传讯时就如实交代了

起诉书指控的全部事实,今天法庭上也能如实交代问题。所谓"突击审讯"和"攻心战术"是刑讯逼供

的代名词。因本地其他未侦破的案件怀疑到艾某,艾某才受了这些皮肉之苦。"突击审讯"和"攻心战

术"的结果没有证实证实了其他案件是艾某所为,公诉机关也没有以其他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起诉。法庭

辩论只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辩论。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当事人从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就如实

交代,应认定为主动坦白交代。

最后建议法庭,对艾某判处一年以内有期徒刑。

评论:

法院判决:艾某构成盗窃罪,且属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判决艾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2000元。

作案工具自行车予以没收。

法院实际是采信了辩护意见。被告人及其家属对此判决都很满意。表示不提出上诉。

我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一个贼在商场行窃时当场被警察抓获,警察在审讯前先要告知犯罪人有请

律师的权利,问:"你是否需要请律师?"贼回答说:"我要请律师。"警察说:"你是在犯罪时被当

场抓获的,你认为请律师有意义吗?"贼说:"我只是想知道像我这样证据确凿的犯罪律师会说出什么

来。"刑事辩护律师接的一般都是大案。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律师都能从案卷中找出控方的漏洞,都能找出

辩护点。律师一般不愿意给盗窃罪犯罪嫌疑人辩护。一来这类人不值得同情,二来这类案件多是证据确凿,

律师找不到争议焦点,不知道说些什么。

本案起诉书中指控的全是事实,不好找辩护点。偏偏这个案子让我赶上了。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护被

告人的合法权益,使被告人免受处罚或得到较轻的处罚。律师到法庭上总要发表一些有利于被告人的言论。

我在本案中的辩护意见得到法官认可,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我感到很成功。

这些小案子比大案子更能考验律师的水平。

现在,我国刑事案件开庭时有律师出庭的占少数。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觉得为小案子辩护律师没有的说。

有的律师到是什么案子都接。辩护词是事先写好的,就三句话:"一、本案被告人系初犯。二、本案被告人

能够坦白交代。三、本案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请法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一年接十几个案子全是这一份辩护词。难怪当事人说找律师辩护没有用。

没有不能辩护的刑事案件,只有不能辩护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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