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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我就把被诈骗的人,称为被害人, 事情是这样的,被害人的儿子在做牢,所以让我转告被害人,让被害人汇钱去给她儿子,我还把被害人儿子,写给我的信都寄给了被害人,被害人是在看了那些信之后才把钱汇出去的。我不知道表见代理论文。 现在呢,我觉得被害人的儿子,也就是我说的写信给我的那个,我觉得他好象不是被害人的儿子,而是知道被害人儿子事情的人,我想问的就是,如果被害人汇钱去给的那个人,真的不是被害人的儿子的话,我的行为是不是就构成了诈骗罪?金额在2000左右。 如果我的假设是真的,我即时赔偿受害人的钱,我是不是就不会变成诈骗犯? 谢谢回答的人 您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因为您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诈骗的行为;还有就您说的,如果您一量涉嫌诈骗,不会因为您还钱就不会构成诈骗,这只能作为量刑的一个情节。 具体的这`个问题你可以去`网上搜下110 在出来的第一个网上问问 那里有很多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他们会给你`免费的详细的解答的 祝你好运 您好,您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何况2000元尚未构成诈骗罪的金额起点(起点是5000元)所以您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你不存在犯意,当然不是犯罪 要看你是否知情,如果实在事后知道的,你没有责任,如果是在之前知道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诈骗罪,但会从轻或减轻。 不是诈骗犯,但要承担过失责任! 不构成诈骗罪,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 如果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在你知道后及时的自己去说明情况情节轻微不构成严重危害的,一般不给于处罚的,放心吧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拜托楼上的 诈骗罪启刑点是2000而不是你说的5000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