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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以受益人的行为具有故意

时间:2012-02-12 09:38来源:流漪 作者:Arial 点击:
浅议不当得利构成要件,显然,这种说法是先按民法有关不当得利的规定,将案件事实定性为不当得利,然后据此否定行为构成侵占罪。事实上,刑法设立侵占罪,就是要将部分不当得利行为以侵占罪论处。因此,即使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侵占罪构成要件
浅议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显然,这种说法是先按民法有关不当得利的规定,将案件事实定性为不当得利,然后据此否定行为构成侵占罪。事实上,刑法设立侵占罪,就是要将部分不当得利行为以侵占罪论处。因此,即使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侵占罪构成要件,就应

论不当得利及制度检视(引用), 【内容提要】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为被告取得利益、造成原告损失、被告取得利益无合法根据。不当得利诉讼中原告对该该观点成立,原审法院对上述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认为均应由主张不当得利的上诉人负证明责任,确属对举证责任分配不当。

讼中不当得利要件事实,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 一方获得财产上的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获得利益造成。因果关系有多种含义,不当得利的因果关系采取非直接因果关系说的观点,即获得利益的

破产抵销权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的过程,而是保有利益的正当性。给付过程的违法性及保有给付的正当性是两个不同的判断基准。”“不当得利的功能,在于使受领人返还其无法律上原因所受的利益(取除功能),就构成要件而言,不以受益人的行为具有故意

不当得利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与法官的释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2条规定:“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理论基础在于平衡观念,但是不当得利制度的使用却不能固守平衡观念,甚至直接运用平衡观念解决不当得利问题,而应当注意识别法律规定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论不动产善意取得之构成要件, 2 、共益债务的构成要件中的时间要件、主观要件、支付要件大致与破产费用相同。其与破产费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性质与作不当得利返还为一般法理,民法通则亦有规定。应注意破产程序中做为共益债务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时间必须在破产申请受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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