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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价值7000多的笔记本电脑被盗,过去了快一个月,现在小偷被抓,我应该怎么去追回我的损失?笔记本已被出售 要是他没有赔偿能力该如何处理? 从刑法这个角度来看,由于这个小偷在故意的主观过错下盗取了你的电脑,而且盗窃的数额也超过了500-2000元这个范围,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依法会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在这种情况下,在检察院的许可下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赔偿你的损失。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题中你说了小偷没有清偿能力,也就是说小偷将你的电脑偷走又转售,把钱花光了,是吧!这时候你就只能考虑是否能够从第三人(电脑买方)那里把电脑给要回来了。这就又涉及到了一个民法上的重要概念“善意取得”,如果买方是从小偷手中善意取得你的电脑,那么电脑的所有权就不属于你了,你无权向第三人要求返换原属于你的电脑了,你只能向小偷请求赔偿损失。如果买方不是善意取得,那么你可以向买方请求返换你的电脑,第三人再向小偷行使追偿权。善意取得根据最新的《物权法》规定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构成要件:(1)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的(在此题中也就是说他不知道他欲买的这台电脑是偷的);(2)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买方应该向小偷支付的价钱不能明显太低);(3)须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动产转让得办理登记手续,动产(电脑属于动产)需交付。 如果构成刑事案件,并且可以追回的话,公安机关会帮你追回的;如果不能追回,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你如果当初是报了案的,就在警察局办理认领手续就行! 小偷能供出买手提的人,则可以直接向他索要 等警方追赃或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既然是他卖给别人的,当然肯定认识卖主,可以追回你的损失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