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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个刑法案例题~~

时间:2012-02-15 01:34来源:clearlight 作者:金刚学校 点击:
案例:甲为抢劫乙将其绑在树上之后离开,丙经过这里看到乙也生歹意,拿走了乙的名牌手表,乙对其破口大骂,丙打了他一个嘴巴~~ 甲构成抢劫罪没有问题,问题是刘凤科老师的观点是,丙构成盗窃罪,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秘密窃

案例:甲为抢劫乙将其绑在树上之后离开,丙经过这里看到乙也生歹意,拿走了乙的名牌手表,乙对其破口大骂,丙打了他一个嘴巴~~

 

甲构成抢劫罪没有问题,问题是刘凤科老师的观点是,丙构成盗窃罪,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秘密窃取”,而本案中的丙是光明正大的趁火打劫行为,为什么是盗窃罪呀?


我觉得刘凤科的观点是正确的。

一般情况下,我们习惯上把盗窃者叫做小偷,好像小偷犯罪时都要偷偷摸摸,实际上我国刑法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中,并没有要求‘偷偷摸摸’。

本题从犯罪的四要件上下手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句话,乙对其破口大骂,丙打了他一个嘴巴~~,这是第二个行为,一巴掌根本算不上暴力行为,跟丙取得财产也没有关系,这是司考试题中最常见的陷阱,目的是为了误导考生望抢劫上想。】

1,主观方面,丙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名表,意思是价值不菲,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构成犯罪】【同时符合盗窃罪和抢劫罪的主观方面要求】

2,主体,司考试题如果不指名主体或者不考察主体部分的内容,应当视为主体符合。【同时符合盗窃罪和抢劫罪的主体要求】

3,客体,丙侵害了乙的财产,而乙的财产受法律保护,即侵犯了社会关系【同时符合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客体要求。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

4,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区分盗窃罪和抢劫罪的一个重要的标准在于准确把握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可以简单的理解成行为人的行为。抢劫罪要求‘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而盗窃罪要求‘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不是说秘密的方式,只要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即可。本题中,乙不能反抗跟丙取得财产没有因果关系,丙取得财产时,也没有采取暴力,迫胁或者其他方法。casablanca关于 盗窃罪客观方面的解释是符合主流观点的,可以参考。

司考不太可能考这样的题,尤其是还有最高法的解释。

建议你专门花上一些时间把抢劫罪,绑架罪,盗窃罪,抢夺罪和诈骗罪仔细的研究研究,不要贪快,重在思考理解。

你提到刘凤科,急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范本。。我想大概是听司考的讲座,忙着司考,所以回答主要从司考方面入手,呵呵。

以上全是个人观点。


抢劫罪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手段,而他(丙)没有暴力的行为,他也没有主观上的抢劫的故意,只是所谓的顺手牵羊吧。

应认定为抢劫罪,你知道http://www.hnfzb.gov.cn。根据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单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截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

怎么可能盗窃罪,定抢夺罪的机会大点

丙构成抢劫

盗窃罪 现在更偏向于 用和平的方式取得财物  本案中 被害人被绑在树上,丙路过取得了被害人的财物,事后打了被害人一巴掌,但这一巴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取得财物  所有 盗窃罪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丙拿手表的行为并没用压制乙的反抗,例如:甲请乙运一批货,乙骑车在前面,甲骑车跟在乙的后面,结果甲违章被交警拦下,乙看见甲被交警拦下后就自己直接把那批货自己运回家了,甲就看在眼里,乙依然构成的依然是盗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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