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09年和张某经婚介认识并结婚,婚后张给朋友一处回迁房,以公正,事后张后悔,想撤销公证,因朋友不同意,张开始喝酒,殴打朋友,使其身上多处伤痕,朋友有医院的鉴定书,和妇联的鉴定书。张看要不回房子,就起诉说朋友诈骗,说朋友在结婚前称自己与他人合伙经营生意,让张入伙给朋友8万元钱,张的证据是【一张在他的银行卡上取出8万元钱的银行单据,是朋友签张的名,听说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朋友家属银行卡上相同时间存入的相同钱的单据,还有朋友与张结婚前所处的对象的口供(说朋友向他要过钱)】其他证据没有,现在两人还是夫妻,分居一年半。请问朋友构成犯罪吗?他家属的钱能认定是张的吗?我们要怎样才能证明朋友没有诈骗(取8万元钱时,却是朋友签的字,签的是张的名子,当时张在场,钱是张拿走的,但他现在不承认说是朋友拿走了) 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证据的收集会有公安机关负责,会对单据进行严格的鉴定,必要时也会调取银行监控录像等证据,既然事实并非张某所说,那就一定会败露。 希望你为朋友作证支持她,而且就算你朋友真的从张某处得到8万元,也无法证明此钱是借口骗取。绝对无法定罪。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而张某,涉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已构成我国刑法中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我国刑法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劝他好自为之吧。 法律不会错判一个好人,也不会漏过一个坏人的,公道自在人间。 (责任编辑:admin) |